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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国难财、趁火打劫、冒名行骗……“5·12”地震发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图谋不轨———
冒名救灾,逃避通行费

时间:2008年05月28日  07时30分   作者: 石志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陕西省交通厅宣布省内公路对各类救灾车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然而一些车辆却打着“运送救灾物资”的幌子企图偷逃公路通行费。

据了解,为确保入川抢险救灾车辆的快速通过,陕西省交通部门决定从5月13日开始,陕西入川的各级公路对过往抢险救灾车辆一律免费通行。部分车主、司机利用国家免费政策,伪造各类证件,企图以假乱真,偷逃通行费。5月25日,30多辆向四川运送牛奶制品的货车,持某市接收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证明复印件,要求免费通行西安到汉中高速公路。经陕西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多次联系查证,确认这些车辆为非抗震救灾车辆。

最终,这批货车补缴通行费15万元。

自抗震救灾工作启动以来,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和统一识别标准,打击假冒救灾车辆的工作非常艰难。截至26日,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累计查获假冒救灾车辆716辆,追缴通行费440935元。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表示,假冒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一旦查处,不但要补缴全部费用,还可能面临重罚。今后有关部门还将采取现场检查、电话验证等方法,不断加强打假追费力度,确保通行费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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