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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皮肤病防治站原站长韦贵宪和原副站长何静,在业务上可说是同行中的佼佼者;另一方面,两人侵吞私分公款的手段也很不简单:他们采取虚列麻风病普查工作开支、门诊楼装修费、综合楼基建平地推土费等手段进行贪污,同时将本应上缴财政部门的单位门诊收入截留一部分,以发放“劳务费”、“后勤补助”、“医生提成”等名义集体私分给自己和其他职工。
日前,这两位“搞钱有方”的正副站长被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私分国资124万元
作为一家国有事业单位,韦贵宪和何静所在的皮肤病防治站,每年开展的医疗卫生防治工作有不少的收入。防治站是市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按财务制度规定所有的收入都要上缴到财政部门,不准私自截留,单位需要用钱再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
作为站长,韦贵宪自有考虑,规定是死的,而人是活的。要是将全部收入都上缴了,那我这个领导还有什么搞头?且不说单位的正常开支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回拨的麻烦,自己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开支,自己私人想多拿点、多用点,这钱又从何而来?
韦贵宪担任站长后不久,就与副站长商量,除了按规定将一部分收入上缴财政部门外,截留一部分门诊收入用做小金库。从1998年起至2006年的几年时间里,他们将本站门诊收入共365万余元截留下来。这部分钱被截留下来后,韦站长多次指使财务人员以发放“劳务费”、“后勤补助”、“医生提成”等名义将其中的124万多元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皮肤防治站里的14名干部职工人人有份,个个得钱。分得最多的自然是韦站长,他得了17.1721万元,排第二的是何副站长,他分得14.8038万元,而最少的一名职工也分得了将近4万元。
这样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职工的腰包是鼓了,而国有资产就这样被拿着国家工资的这些人给瓜分了。案发后,虽然两位正副站长以及部分职工将所私分的款项退还,但还有近56万元的国有资产至今还没有追回来。
合伙贪污4万多元
2003年6月15日,来宾市皮肤防治站站长韦贵宪与副站长何静在办公室里商量如何“致富”。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两人将眼睛瞄向了防治站的门诊楼。
本来门诊楼建造时间不久,根本就用不着搞装修,但这并没有妨碍韦站长和何副站长以装修门诊楼的名义“搞钱”。主意既定,站长叫来两名财务人员,授意一番后,虚开门诊楼装修费3.4万元。除了支付给全站职工的“半年出勤奖”2.3万元外,余下的钱,韦站长和何副站长以“领导及管理人员半年劳务费”的名义,将这些钱收入囊中:考虑到领导更辛苦,自然多拿些,韦站长分得4000元;副职的工作也劳累,何副站长分得3000元;两名财务人员见者有份,每人分得2000元。
有了初一,就有十五。2003年11月30日,在没有开展“麻风病普查工作”的情况下,韦站长又和何副站长商量,采取虚列麻风病普查工作开支的名义,指使两名财务人员套取该项普查专项经费4万多元,除了其他工作开支外,又将2.2万元以“劳务费”的名义占为己有。韦站长分得8000元,何副站长分得6000元;两名财务人员各分得4000元。
正所谓“猪仔好卖圩圩来”。2003年12月27日,距上次“搞钱”不到一个月,韦站长又想到“搞钱”了。这一次,两位“精明”的站长干脆就以与站里业务工作风马牛不相及的借口来“搞钱”:以本站门诊住宿综合楼基建平地推土费的名义又弄到了1万元。按“职”分钱,韦站长分得4000元,何副站长分得3000元,两名财务人员各分得1500元。
俩站长“捞钱”获刑
2007年初,韦贵宪和何静等人贪污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被举报到来宾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后,来宾市检察院经过缜密侦查,很快查明了两位站长的犯罪事实。经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鉴于案发后,韦贵宪和何静将贪污及私分所得的全部赃款全部退还,法院决定对其二人处以缓刑。2008年5月11日,兴宾区法院一审判决:韦贵宪犯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何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判决已追缴的赃款68万余元上缴国库,而对部分参与私分国有资产行为的职工,尚未退出的赃款55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点评:
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麻风病人如治疗不及时,容易出现斜眼、歪嘴、断手、烂腿等症状。而贪婪和腐败要比麻风病可怕得多。皮肤病防治站,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单位,竟然私分了124万元国资。可以想象,这种贪婪腐败者一旦面对病患者,会发出什么样的爱心?贪婪和腐败也是一种病,要治这种病,不是判上一两人就能解决的。关键还是要在制度上加强监管,在源头上堵住漏洞。同时,我们刊登这篇稿件,也希望能给当前某些对抗震救灾有“非分之想”的人员以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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