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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确保捐赠款物安全

时间:2008年06月03日  06时50分   作者: 张学东 王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张学东 王君)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在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介入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各环节,主动加强与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安全。

目前,宜宾县检察院、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已深入当地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单位部门了解当地抗震救灾募捐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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