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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竟然打断丈夫腿

时间:2008年06月05日  06时51分   作者: 金国清 姚林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神婆”满嘴胡言,朋友瞎出主意

挽救婚姻,竟然打断丈夫腿

余明芝的丈夫刘某长年在国外经商,去年11月,在国外与女员工发生感情的刘某回国向余明芝提出离婚。

余明芝坚决不同意离婚,她想留住丈夫。11月19日上午,郁郁寡欢的余明芝找到好友邹友琴商议怎样才能不离婚。两人谈了很久也没想出好办法,就决定去问问“神婆”。

“神婆”说,如能设法让刘某三个月不出国,就可保住婚姻。听“神婆”这么说,余明芝立刻提出找人把刘某的腿打断,让他三个月内不能出国,而且受伤后好好照料他让他感动,他定会回心转意。邹友琴表示可以试试。

11月21日,余明芝与邹友琴找到曾因故意伤害两次被判刑的余国健,商定余明芝付给余国健5000元,他去打断刘某的腿。当晚,余明芝按计划把刘某约到体育场散步。邹友琴以打麻将为名与余明芝打电话确认后,立即通知了余国健。余国健伙同陈某(另案处理)赶到体育场后,持木棍将刘某的双腿打断。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为轻伤偏重。

案发后,余明芝被公安机关传讯时,竟表示找人打伤丈夫是家务事,用不着公安机关处理,自己会解决。而邹友琴认为自己是做好事、做善事。不久,刘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8年4月,法院判决刘某与余明芝离婚。

余明芝雇凶伤人案经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余明芝同意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万元。5月28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余明芝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邹友琴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余国健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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