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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为水利工程土地管理把脉

时间:2008年06月10日  07时23分   作者: 朱虹霞 许红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前不久,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关于乡镇水利站、国土资源所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建议》,引起海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门市委、市政府全文转发并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海门市检察院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水利工程、土地复垦整改工程的招投标、发包分包、质量监督、工程拨付等环节,涉及罪名为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案发原因主要是体制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比如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的人员都是由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派驻乡镇,小工程由乡镇自己组织招投标,甚至由站所负责人个人说了算,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可乘之机。此外,人员配备、管理缺乏科学合理性,乡镇站所负责人配备把关不严,用人不当。”该院的一位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为了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该院向海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三条建议。建议相关部门明确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教育管理,强化离任审计、项目专项审计等,促使干部廉洁用权;严控招投标,严格过程监督,所有工程项目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尤其对关键环节全程跟踪检查,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海门市委、市政府对这份针对性很强的检察建议极为重视,及时转发给水利、土管等主管部门。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对照检察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堵漏建制并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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