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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为城镇建设招投标上“保险”

时间:2008年06月10日  07时23分   作者: 吴剑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吴剑)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与武进区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共同推出三项措施,为武进区城镇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上“廉政险”。

武进区城镇建设领域工程项目的招标款每年都在50亿元以上,为确保这些资金不出问题,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与区建设部门深入调研,共同研究制定了三项措施:实行招标工程项目廉政准入制度、招标全过程检查监督制度和招标后跟踪指导服务制度。

为保证措施的落实,该院及时了解和掌握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参与项目大宗设备物资的采购监督和重要工程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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