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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国道立交桥架设“安全网”

时间:2008年06月10日  07时23分   作者: 卢金增 赵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帅) 近日,山东省检察院与该省交通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国道104济南零点立交至燕山立交高架桥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该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式启动。

为确保这项工程顺利进展,山东省检察院将与该省交通部门密切配合,针对每一个工程建设环节及时监督检查,制定预防措施;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苗头,及时排查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切实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该院还将把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服务措施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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