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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后,她们不信法律

时间:2008年06月11日  07时19分   作者: 张瑞臣 贾红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5月12日,在山东省临清市法院,当检察机关指控李东生抢劫、抢夺9名单身女孩,却只有一人报警时,旁听席传来一片惊讶声。

2007年12月26日晚上,临清市的小丽骑车回家,刚拐进一个小胡同,后面就有一个男子骑摩托车冲过来,在靠近她的一刹那,一把将小丽的挎包拽了过去,然后加大油门跑了。挎包里有数码相机和手机,还有身份证、学生证和钥匙。小丽事后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第二天,同学给小丽打电话,说一个男的打电话让她转告,小丽的包在那男的手里,如果想要就拿500元钱买,同时留下了银行账号。接到这个电话后,小丽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仅用了一天,就将犯罪嫌疑人李东生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2007年8月至12月,李东生先后抢劫、抢夺单身女孩挎包9次,抢得手机7部,数码照相机1部,现金800元;同时,李东生还分别给被害女孩打电话,让她们拿钱“赎回”被抢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此方式又骗取1005元。

令人遗憾的是,被抢的9名女孩中,只有小丽向公安机关报案,其余8人则选择了沉默,更有4名女孩竟然给李东生汇款“买”自己被抢的证件,而钱汇出后石沉大海。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8名女孩面对罪犯失语?她们又出于什么心理给犯罪分子汇款?笔者联系到了另外两名女孩小雪和小明。

小雪告诉笔者,被抢后,尽管心里很害怕,但没敢告诉父母,怕他们担心。第二天上班,也没告诉同事,怕人笑话。后来那男的把电话打到单位,让她汇钱给他,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花钱买平安,按那男子的要求往他账户上汇了200元钱。“我当时也曾想报案,可又担心如果公安机关破不了案,歹徒会报复我,我也担心自己一报案,同事们都知道了,大家会笑话我,这样会很没面子。”

在抢劫小明后,为了继续敲诈,李东生在电话里告诉小明,他是受黑社会雇佣,专找小明的茬。无奈之下,小明只好乖乖地给李东生汇去500元。当笔者问小明为什么不报案时,她的回答让人感到惊讶:“我担心他有同伙,即使公安机关把他抓进去了,他的同伙也会报复我。我害怕如果不给钱,他会继续报复我。”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向笔者介绍说,被抢的9名女孩中,已有6名女孩从公安机关领回了被抢财物,还有3名女孩至今未能找到,“纵观这起案件,犯罪分子之所以屡屡得手,是因为被害的年轻女孩们胆小软弱,但这是表象,关键是她们不相信法律能够保护自己”。

(文中被害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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