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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收到一张从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寄来的汇款单,数额虽然只有500元,却凝聚着检察人员为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争取权利的良苦用心。
2007年7月5日,姚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关押在启东市看守所,此时,他突然发现跟他同监室的一个自称“林自明”的“台湾人”,与25年前从洪泽湖监狱逃跑的犯人王立刚很像。当年,姚某也在那所监狱服刑,但对方却矢口否认与姚某相识。姚某为此向驻所检察官作了揭发。
25年两度同监,一个揭发另一个曾经逃跑,竟有这么巧的事?检方于是会同警方予以核查,很快,一个潜逃达25年之久且作恶多端的“老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姚某因此获得了减刑奖励。
2008年2月18日,王立刚脱逃案进入公诉程序,细心的承办检察官从卷宗中发现一个细节,当年洪泽湖监狱为缉拿王立刚,曾发布了悬赏500元的通缉令。检察官觉得,虽然时间已经过去25年,但姚某仍有资格得此奖金。为此,检察官联系上了洪泽湖监狱领导。对方答复,只要启东检方提供王立刚的判决书和姚某的检举材料,这笔奖金能够兑现。
4月7日,王立刚因犯脱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生效后,检察官随即向洪泽湖监狱发出了公函,并提供了相关资料。洪泽湖监狱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遂将500元奖金如数寄到了启东市检察院。由于姚某已刑满释放,且居无定所,承办检察官现正积极与姚某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滨海县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以尽快将这笔特殊奖金交到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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