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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在20年检察职业生涯中,被河北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两次,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一次,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官”。2005年2月,被高检院评为“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6年2月,当选“全国模范检察官”。
“5年,弹指一挥间,但对我们长期从事反贪工作的人来说,却是极为不平凡的5年。”今年初春的一个上午,记者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采访反贪局副局长刘根来,听他谈起5年来反贪工作的三大变化。
“第一大变化是实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增强了检察干警依法办案和人权保护的意识,同时也有利于防止被告人翻供。”刘根来认为,这项改革有效地遏制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对于转变干警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质量水平,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还向记者列举了这项工作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变化,比如干警们自我加压学习的氛围浓了,逼着自己增加知识积累,提高综合素质,不仅精通法律,熟悉相关业务,还要研究侦查谋略,熟练掌握各类侦查科技设备的运用,文明执法、依法办案蔚然成风。
“第二大变化是试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反贪办案进行监督。”刘根来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同样也需要来自人民的监督。
“第三大变化就是成功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排除了办案阻力。”刘根来介绍说,他1987年12月从部队转业到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从事反贪工作已20余年,其中担任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7年,主办和参与查办各类案件500多件,其中大案、要案50多件。查办大要案时,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对手往往位高权重、关系网复杂,办案阻力很大。这就需要办案人员有智谋、有勇气,敢于碰硬,同时也需要一种工作机制作保证。在长期办案实践中,石家庄市检察院逐渐探索并建立了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在石家庄市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该院的经验。刘根来认为,这项工作制度同办案工作区建设一样,在机制和科技上促进了侦查工作的开展。
刘根来曾被高检院授予首届全国“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是河北省反贪战线上出了名的人物。“办了这么多案子,我敢拍胸脯地说,自己对犯罪嫌疑人从来没有动过一个手指头!”
刘根来告诉记者,反贪工作具有它的特殊性,需要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面对日益智能化、诡秘化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做到以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威严震慑犯罪分子,用事实和证据制服他们,而不能靠打骂和变相体罚。在办案实践中,刘根来注意研究探索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出了“分级突审、层层攻心”,“恩威并重、宽严相济”,“翼侧突击、迂回包抄”,“瓦解同盟、一箭双雕”,“以柔克刚、专人感化”等十几种行之有效的突审方法,为成功查办一批难度大,在社会上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奠定了基础,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希望未来侦查一体化机制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长谈中,刘根来的话题始终不离反贪工作。继三大变化之后,他又提出了三个建议。对第一个建议他解释说,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过程中,侦查一体化机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案件成功查办后移送起诉时,却遇到了审判管辖问题,有时花几个月时间也跑不下来。建议检察院与法院联合行文,解决这一难题。刘根来的另外两个建议一是希望加强各地检察机关的合作,真正做到“全国检察是一家”;二是赋予检察机关更大的侦查权,防止因侦查手段不到位而使犯罪分子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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