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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连发三份检察建议【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

时间:2008年06月15日  08时18分   作者: 李明耀 罗元清 杨 蓓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3月底的一天,一起普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起了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关注。案情虽不复杂,但由此案引发的问题,让检察官揪心不已。

3月16日凌晨时分,跟随父母到句容打工的湖北15岁少年小明在网吧上网时,因为好奇进入黄色网站,黄色网页上淫秽不堪的内容令他一时难以自拔,一个罪恶的念头在心中形成。随即,小明回到家中,趁父母熟睡之机,找到一把美工刀,来到一家眼镜店前四处张望,等待可以“下手”的女子。

此时,在足疗店打工的14岁外地女孩小月正好途经此地。小明掏出美工刀将小月挟持到一条偏僻的巷子里,欲行强奸。此时恰好有人经过,小明又将小月强行带到附近一昏暗的楼梯口处。在拖拽过程中,小月哭了起来,并哀求小明带其去上网。小明假装答应,却打算把小月带至其他地方行不轨。二人走到网吧附近时,天已微亮,路上也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这时,小月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家人见小月久不回家打来的。听到手机铃声,小明突然害怕起来,撇下小月匆匆逃跑了。很快,小明被抓获归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虽然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考虑到此案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嫌疑人又是初犯、偶犯,而且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不适合羁押,最终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虽然顺利办完案件,但检察官们的心里并不轻松。网吧为什么能上黄色网站、未成年人怎么会在足疗店打工,这些问题让检察官觉得案件还没办完。

3月27日,检察官向警方、被害人及其家人耐心细致地解释了不予逮捕的原因,并指出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均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容易受到交叉感染,呼吁大家一起来挽救小明。随后,检察官又与被害人作了诚恳交谈,设法消除她的精神恐惧,指导她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并将小明的父母主动要求赔偿的钱交给了小月的家人。

接着,检察官专门到嫌疑人小明所在的社区召开了座谈会,成立了由社区主任负责,家长配合,公安及检察机关定期监督的帮教小组,并拟订了详细的帮教计划。小明的父母被检察官所感动,表示以后要好好教育,努力将孩子培养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做完这些工作,检察官又接连发出了三份检察建议书:第一份检察建议发给主管网吧的文化部门,建议主管部门对涉案网吧严肃查处;第二份检察建议发给未及时给嫌疑人小明办理暂住证的派出所及所在社区,建议其加强对辖区内暂住人口的管理;第三份检察建议发给小月工作的足疗店及当地劳动部门,建议严肃查处这些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

三份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一直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建议内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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