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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攻克”国企大门
辽宁鞍山34被告人被判刑

时间:2008年06月17日  07时07分   作者: 姚晓滨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姚晓滨) 34人内外勾结“攻克”某国有企业的“大门”,形成盗窃、运输、销赃一条龙的“产销通道”,三年多盗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价值约160万元的钢材。6月10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和行贿罪判处作案次数最多的被告人陈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3名被告人也分获不同程度的刑罚。

这次受审的34人,绝大多数是该国企厂内的职工、保安员,还有一些个体车主和个体业主。从2004年8月至2007年3月,这伙人明目张胆地将该国有企业的钢材偷运出厂,涉案物品总价值高达160余万元。

据当事人交代,行动之前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今年3月18日凌晨,陈实等4人来到该厂炼钢工区连检作业区结晶器班。张力和曹任负责放风,李强找来一个吊车工,将价值11万元的26块铜板吊到借来的翻斗车内,然后由放风的张力联系门卫,门卫将监视器关闭,然后再将铜板放出厂外。仅仅这一次,他们就销赃得款56.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实共参与作案21起,盗窃物品总价值167.9万元,分得赃款17.7万元;参与职务侵占两起,侵占物品总价值2.3万元,分得赃款4000元;参与结伙行贿一起,行贿总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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