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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名品畅销 假冒侵权犯法

时间:2008年06月17日  07时07分   作者: 曾祥生 胡蓓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因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商号而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外贸单做幌子,进行名牌产品加工生产。6月2日,浙江省象山县首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的犯罪嫌疑人夏贵阳、朱延锋被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月10日,象山工商分局在某针织制衣厂的一出租房里查获标有“POLO RALPH LAUREN”商标的假冒短袖T恤13728件和标有“LACOSTE”及“鳄鱼图形”商标的假日短袖T恤14250件,涉案价值210余万美元。

据查,去年,专程从北京赶来的陈某(在逃)找到该厂主要负责人夏贵阳,与其签订了制造假冒名牌服饰的协议。夏贵阳与法人代表朱延锋在明知没有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开始大批量地生产假POLO、假鳄鱼T恤。

这种商标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不但侵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更严重的是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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