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的军事变革,使现代战争步入高技术战争时代。而由于现时的战争法规多半是机械化战争形态的产物,其主旨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新军事变革带来的强劲冲击。
脱离法律约束,构筑“法外战争”
新军事变革催生了一系列新技术武器,摆脱了现行战争法订立的物质基础,从而脱离了现行战争法的制约。现有国际公约所限制的战争手段是以物理技术和化学技术为基础的,例如《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但是,在近几次高技术战争中,美国都使用了比公约禁止的武器还要残酷的集束炸弹、贫铀弹和石墨炸弹等,对于这些以高新技术支撑的新概念常规武器,现有的战争法规几乎无能为力。
弱化人道要求,加重战争灾难
战争法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目的是要保护战争受难者;战争法实现人道保护的途径则是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由于新军事变革使战争法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出现了真空,从而弱化了战争法对人道保护的要求,很多作战手段严重违反战争法所要求的区分原则和比例原则。
首先,信息作战的最大特点就是平战界限和军民目标趋于模糊。在美国,95%的军事通信使用民用线路,军方高层人士把他们的军队信息化变革称为是“从市场上买来的”,因而在战争中只摧毁军事通信能力而不伤害民用通信是根本不可能的。现有战争法规在信息战争中军民目标区分上出现的空白,使战争法的区分原则难以得到遵守。如美军在几次高技术战争中都轰炸了对方的广播电视转播站、通讯设施和电话交换设备等信息系统枢纽,这一特点在伊拉克战争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其次,由于信息技术已成为高技术战争的核心技术,信息控制权的争夺成为能否掌握战场优势的决定因素,从而使高技术战争的重点打击对象发生变化。传统的战争以消灭敌方的军事人员和物资为目标,高技术战争则注重打击敌人的信息节点,通过强大的空天电子突击,从结构上破坏敌方整个军事指挥控制系统,瘫痪对方重要经济设施和经济潜力,最终推翻其国家政权体系。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都是如此。这种全方位打击,是对比例原则的彻底破坏,现有的战争法规更是无力制约。
扩大军事必要,加重战争灾难
现代战争对军民两用经济基础的打击,单方面强调了军事必要,加重了战争灾难。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的战争中,南联盟桥梁、铁路、民用机场和军民两用油库、广播电视转播站被炸,造成2000多名无辜平民丧生。虽然这种攻击本身并不违反现有战争法的具体规定,但却毫无疑问严重违背了战争法要求在作战中保护平民的根本精神。
新军事变革所要求的战争的准确性、高效性、快节奏和难以防范使战场的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给参战人员和平民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慢性伤害,比肉体的伤害更难以医治和愈合。如参加海湾战争的多国部队军人在战后有相当数量的人患上没有特效药的“海湾战争综合征”。
由此可知现代高新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灾难。原因在于技术升级了,战争手段的残酷性也升级了而现行的战争法却严重滞后。这一点亟待引起国际法学界和一切爱好和平国家的政府高度关注,尽快采取措施修改完善现行的战争法规有效约束已悄然出笼的现代高技术战争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