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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5期       今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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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的愧疚

时间:01-15  09:31   作者: 肖伟强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1987年我在空军航空机务训练团学员八中队任指导员,由于部队驻地在天津市区,隔三差五就有战士家长来探亲。有的家长为表示感谢之意,热情邀请中队干部到市区的酒楼“坐一坐”。对此盛情,我们重申部队不允许在外就餐的规定。有的家长就改在部队招待所,以给孩子过生日等为由邀请干部参加,也被我们婉言推辞,结果一些家长说我们“架子大”。后来,考虑到拥军优属工作需要他们支持,就在部队招待所接受了探亲家长的宴请。

“口子”一开,战士家长宴请中队干部的现象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一位战士家长的不辞而别,使我痛下决心拒绝一切探亲家长的宴请。

那天晚上,我点名点到新战士李国龙的时候,四班长说:“请假到车站送父亲去了。”我心里一愣:怎么没和我们见面就不辞而别了?点完名我把四班长找来,他说:“李国龙不让他父亲见中队领导。”“为什么?”我不解地问。“别人家长都请中队干部吃饭,他父母务农,没钱请干部吃饭,就劝父亲连夜回去了”四班长说。我顿时感到无地自容,愧疚无比,由于自己的“放纵”,给新战士带来这样大的伤害,自己带兵干部的形象哪去了?“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哪去了?

我连夜召开党支部扩大会,会上我就接受宴请问题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会议决定:全队干部要严格遵守“八个不准”,禁止接受战士家长的礼物和宴请,并广泛开展“尊干爱兵”教育。第二天我主动找李国龙赔礼道歉,请他向父母转达我们的歉意,并希望他不要自卑,在人民军队里官兵都是平等的。从此,战士家长探亲宴请干部的现象不见了,官兵关系更加密切,我们中队连续三年被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我也荣立了三等功。

在部队服役二十年后,我转业进了检察院。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十八年前的那次愧疚时刻鞭策着我:只有廉洁自律,才能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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