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日报社出版

第4120期       今日4版

统一刊号 CN11-0178 邮发代号 1-154
往期回顾
新闻检索——SEARCH
关键词:
检索方式:
高级检索












 

 

首页>>一至四版>>双星风采>>本页

他做什么事都要做得最好

时间:08-31  09:15   作者: 周文 英永华 东海 黄敏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05年8月22日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

采访人:检察日报记者 周文英

通讯员 永华 东海 黄敏

被采访人:原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

现反贪局副局长 刘鸿斌

记者见到刘鸿斌时,他双眼布满了血丝,两腮胡碴儿杂乱。尽管只有38岁,但从面相上看,他至少比实际年龄大10岁。此刻的刘鸿斌满脸倦容,他护送父亲的骨灰去原籍刚回来。刘鸿斌的父亲是在8月16日去世的,仅仅过了6天,他就料理完所有事宜,回到工作岗位上,不需要休整一下吗?面对记者关切的询问,刘鸿斌笑了笑说,没办法,手边的事儿太多……

(一)

刘鸿斌从事检察工作时间不长,自1996年经考试选调进入新余市检察院工作,算起来还不到10年,但他始终工作在反贪和渎职侵权侦查一线。

渎职侵权检察处是专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一个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部门的工作比反贪局的工作还要难做些。由于诸多原因,检察机关办案中存在着许多困难,新余市检察院也不例外。特别是在2002年上半年,该院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更是陷入了一个低谷,办案情况在江西省11个市级检察院中排在倒数第一。

这一年9月,刘鸿斌出任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到了2004年,仅一年多时间,新余市检察院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就跃居江西省第一名。从末位到第一,这里没有什么奥妙,有的只是作为部门领导的刘鸿斌严格执法、敢于办案的执着精神。

刘鸿斌到渎职侵权检察处查处的第一件案子是林业系统发生的涉嫌受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特大案。因为到检察院之前,刘鸿斌一直在林业公安部门工作,所以这起案子的嫌疑人他都非常熟悉。案子立案后,说情的人蜂拥而至,送钱送物者更是踏破了门槛。此时的刘鸿斌像蚕儿做茧一般,将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以免受到外界干扰,专心办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犯罪嫌疑人均被作了有罪判决。通过办理此案,刘鸿斌和同事们又挖出了林业系统其他4件渎职案件,有关涉案人也都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2004年8月,辖区内一家采石矿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刘鸿斌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和同事主动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向院里作了汇报,院里经研究决定由他安排人员,以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为名进入矿难事故调查组。基本情况摸清后,新余市检察院决定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矿难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消息一传出,立刻在采石矿所在地区引起了“震动”,有关主管部门更是以组织出面的形式,请检察院手下留情。作为案件负责人的刘鸿斌却认为,只有将事故责任人绳之以法,才能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今年初,法院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有罪判决。

(二)

刘鸿斌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时,主修的专业是公安预审,他到检察院后,又始终在侦查一线,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实践经验,使他在职务犯罪侦查领域显示出了特殊的才能。在同事眼里,刘鸿斌特别会突破案子,院里也总是把最难“啃”的案子交给他。刘鸿斌从未让大家失望过。

1998年,新余市检察院立案查处该市石油公司原财务科科长彭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由于证据有缺陷,取证过程中一些环节又被彭某钻了空子,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彭某无罪。

彭某被判无罪后到处张杨:“我无罪!”一时间,新余市检察院感到了巨大的压力。然而,新余市检察院这时又发现了彭某新的职务犯罪线索。在找到相关证据后,该院决定对彭某重新立案侦查,并把案子交给了刘鸿斌。临危受命,刘鸿斌二话没说,马上投入到案子当中。他与同事一道远赴山东等地进行了大量外围调查,用证据堵死了彭某对自己挪用公款、受贿等犯罪行为的狡辩。刘鸿斌曾先后35次到看守所提审彭某,几经较量之后彭某败下阵来,他不仅认罪,还检举了公司其他人的职务犯罪线索。因为有立功情节,法院最终以挪用公款、受贿、私藏枪支3项罪名,依法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四年。

新余市某国有公司原经理熊某挪用公款案发生在1998年。熊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他把挪用的公款说成是借款,甚至说成是经济纠纷。熊某所在公司历时5年无数次催讨熊某所说的“借款”,还把民事官司打到了法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无济于事。刘鸿斌接手这起案件后,通过查账发现并固定了证据,他不但利用证据戳穿了熊某编造的谎言,还打破了熊某与其子订立的攻守同盟,仅用16天便将案子突破。在证据面前,熊某不得不认罪,退回了全部公款,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三)

刘鸿斌是江西人,但自小随父母在北方军营中长大的经历,使他不仅在身材、口音上更像个北方人,也练就了他果敢的性格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刘鸿斌对身边的人充满着包容、感激之心,他常说领导、同事对他非常关照,给了他宽松的工作氛围。而在领导和同事眼中,刘鸿斌是个爱学习、能吃苦、体恤他人,且富有牺牲和协作精神的好兄弟。

为了办案,刘鸿斌曾连续4个多月没有回家,每天加班直至凌晨。到检察院工作的近10年间,他几乎没有休过完整的节假日,多少个春节、中秋都是伴着案子度过的。

2003年,刘鸿斌患有肺癌的老父亲要到上海进行手术治疗,而此时刘鸿斌办理的一起案子正到了关键时候,他无暇顾及老父亲,只得让年迈的母亲去照顾。第二年,母亲因胃癌做切除手术,又赶上刘鸿斌有案子在身,他只是在一个晚上到医院看了一眼母亲,就匆匆地离开了。父母患病多年长期住院,刘鸿斌没有因此请过一天假。他不是不想请假,而是案子实在离不了。

面对同事,刘鸿斌总是无微不至,能照顾就照顾。他任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时,处里老彭因头部长瘤开过刀,身体不好。刘鸿斌没有因此冷落这位有着20多年检龄的“老检察”,而是处处关心照顾他。工作再忙,刘鸿斌始终坚决不让老彭加夜班,苦活累活也尽量不给他安排。当工作中出现疑难问题时,刘鸿斌总是虚心向老彭请教。刘鸿斌的谦和让老彭感动不已。他对记者说,跟刘鸿斌共事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

为了事业,刘鸿斌无暇顾及亲人,但家人给予他的依旧是全力支持,使得他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新余市检察院工作的近10年里,刘鸿斌参与、主办、指挥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0件,其中大案16件,特大案件4件,要案1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

今年2月,刘鸿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近日,又被江西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他总是说,查办案件,靠一个人不行,不能搞个人英雄主义,任何一个案子的成功办理都是大家团结协作的结果。

同事眼中的刘鸿斌

新余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世学不但年纪比刘鸿斌大,资历也比他老。面对自己曾经的部下,如今已成为自己领导的刘鸿斌,张世学说:“我是真佩服刘鸿斌,他做什么事情都要求自己做得最好。过去在反贪局工作,他能连续几年个人考核全局第一;竞争上岗当了反贪局副局长,主抓的预防工作又在全省排第二;调任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全处工作又跑在江西省前列;如今再次回到反贪局主持工作,新余市检察院的反贪工作今年上半年又是全省第一。”

新余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邹志强告诉记者,刘鸿斌总有使不完的聪明才智。在查处新余市石油公司原党委书记甘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时,甘某因为当过兵,上过前线,立过战功,对自己的问题不能正确对待。细心的刘鸿斌在甘某家里搜查时,发现了甘某精心收藏的一块子弹弹片。刘鸿斌用这块弹片做甘某的思想工作,使甘某流着眼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忏悔。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甘某有期徒刑八年。

采访手记

记者原计划在8月18日到新余采访刘鸿斌,但打电话到新余市检察院政治部时,却被告知刘鸿斌的父亲刚去世,他同家人护送老人的骨灰回原籍了。

记者与刘鸿斌见面是在4天之后。看到他左臂衣袖上别着的黑纱,记者的采访便从父亲这一话题开始。

刘鸿斌告诉记者,父亲对他的影响非常大。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进公安局,是父亲要求他要先到基层派出所去锻炼;在父亲的劝说下,他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学习,为具有良好法律专业素质打下了坚实基础;在父亲的鼓励下,他报名参加了检察机关的考试,投入到了一片新天地;在父亲的全力支持下,他得以安心工作。

刘鸿斌说,父亲是1998年查出患有肺癌的,在老人家患病的近8年时间里,基本上都是哥哥在照顾。如今,父亲走了,“尽孝要赶早”的痛楚折磨着他,他说今后要多抽出些时间来陪母亲,因为母亲也患有癌症,也已经同病魔搏斗了多年……

●刚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刘鸿斌向记者诉说自己对老人的思念和愧疚与记者交谈中不断有同事来商量工作记者拍下了这些场景......



●难得的闲暇

●刘鸿斌是个有心人,他剪贴的《检察日报》有厚厚的一大本

●开展法制教育

发表评论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2,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