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是一个狭小的空间,一般而言,自乘客上车开始,就形成了一个乘客、一个司机的独立环境,很容易诱发司机劫财劫色的犯意。因此,必须加重经营者对乘客的保护责任,经营者不但要保障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还要保障其雇用的司机不去侵犯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判断雇员的某一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有三个可供参考的标准:一是看雇员的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场所;二是看雇员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内实施了该行为;三是看雇员实施该行为时是不是利用了雇主(公司)的形象。
■司机不仅是一个雇员,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他可以开着出租车去喝酒,去偷东西,甚至去杀人放火,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他是经营者所雇用的人,就要求经营者必须对他的一切行为都负责。
■在司机杀害乘客的赔偿问题上,首先要分清受害人家属要求经营者承担什么性质的民事责任。如果受害人家属要求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就必须证明司机的杀害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如果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则无需证明司机的杀害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伤亡的发生不是出于乘客的故意、重大过失和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经营者就必须给予赔偿。
■如果让经营者来承担乘客的意外风险,就有利于督促经营者不断改进保护措施,有效地防范和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