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日报社出版

第4210期       今日12版

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往期回顾
新闻检索——SEARCH
关键词:
检索方式:
高级检索





















 

 

首页>>法律生活>>经济法制>>本页

电视购物,想说爱你不容易

时间:11-22  09:07   作者: 文可鑫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很多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购买过保健品的消费者都有过上当的经历。近日,有过多年增高、减肥产品电视购物营销经历的李先生向笔者透露了其中暗藏的陷阱。

虚假宣传

李先生告诉笔者,目前电视购物广告中推销的某些增高产品,厂家在报批时,只宣称有补钙、促进生长发育功能,并不明确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增高功效。这些产品的成分也只是钙制剂和一些微量元素。而产品一旦出现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就摇身变成了增高产品。一些期望孩子长高的家长往往对这类产品很感兴趣。其实这些产品顶多只能算是保健品,并没有增高的功效。

有些厂家、商家在宣传产品时经常打概念牌。一些增高鞋、增高鞋垫制造厂家宣称自己的产品可通过“刺激脚部穴位”达到增高目的;有些厂家在销售增高产品时,向顾客郑重承诺:“只要按说明书坚持使用,一年内至少长高数厘米。如果不见效,将免费更换新一代产品。”而所谓的“新一代产品”无非是换个新包装的旧产品而已。用“第二代产品”做幌子,欺骗消费者继续掏钱购买才是他们的目的。如果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有问题,“第二代产品”就成了厂家或商家用来对付消费者投诉的“挡箭牌。”

据李先生介绍,一个曾经卖得很火的减肥产品,第一年产品刚推出时,电视宣传攻势很强,所以销售量节节攀升。在一次质监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检查中,该产品被查出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之后,该产品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第二年,该产品换了一个名字,重新在电视上露面。借助电视购物的优势,该产品又火了一阵。没过多久,销售业绩每况愈下。第三年,该产品重新注册了一个名字,又在电视上展开大肆宣传……据说,类似该产品的“变脸”式营销,在业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要求“举证”

不少消费者对电视购物这种销售方式知之甚少,加上电视声音图文并具的宣传形式给人形成的强烈刺激,消费者极易上当。另外,由于保健品的使用效果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来,而消费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找厂家或商家交涉时,对方往往要消费者拿出“证据”,证明其产品是无效产品,其宣传是虚假宣传。如果消费者难以提供当时在电视上所听所看的影音资料,纠纷只能不了了之。

推卸责任

长沙刘先生从某电视购物节目里看到,长着一脸疤痕的模特,用某牌子的去疤痕产品一涂一抹,几天后就恢复了漂亮的容颜。刘先生兴冲冲地花980元订购了一瓶该产品。刘先生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该产品一个月后,脸上的疤痕依旧。他先后打了四五次电话,要求经销商退款,均遭到拒绝。经销商称“产品无效是你自己的皮肤吸收能力太差,和产品质量没关系。要换货可以,退钱不行”。

“拖”字游戏

湘潭张女士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购买了一台2000多元的按摩椅。产品运来后,张女士发现其中一个凳脚不匹配。她拨通电视节目中公布的电话,要求对方更换凳脚。对方却告诉她:“我只负责电视直销业务,产品是浙江的厂家生产的,换零件要等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张女士的按摩椅凳脚依然是“三缺一”。张女士困惑不解,每次接待人员都说,产品零件快到了,快到了,但一等几个月,仍不见踪影。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电视购物公司常玩的“拖”字游戏。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外地消费者路途较远,投诉不便,故意拖延时间,就可以达到让纠纷不了了之的目的。

维权不易

据了解,绝大多数的保健产品都实行异地销售,即生产商或经销商一般都不在驻地所在城市做电视购物业务。另外,电视购物业务的广告往往是通过广告代理商代为发布,因此,即使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厂家也可以通过广告代理商和消费者周旋。

如果消费者想方设法找到了生产厂家,厂家也可以全盘否认“虚假或夸大宣传”,将责任全部推到代理商身上去。况且,对消费者来说,产品检测、鉴定都十分困难,一旦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由于纠纷双方身处异地,解决纠纷就难上加难。

发表评论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1-2002,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