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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9期       今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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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热闹“凑”成了抢劫共犯
俩青年见别人强索钱财,主动上前“帮忙”,结果双双获刑四年

时间:12-13  09:14   作者: 陈军 朱春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知道他们在抢钱,只是想凑凑热闹,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12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共同犯罪案件,因在抢劫犯罪中“凑热闹”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黄巧华和黄勇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1月18日中午,泰兴市河失镇的秦某和张某骑车上街时,无意中剐到了当地有名的“混儿”徐飞,结果惹祸上身。蓄意“诈钱”的徐飞随即召来王海波、张亮二人,将秦某和张某围住,强行索要所谓的“损失费”。秦某和张某知道惹不起这三人,扭头就跑。但徐飞等人却不依不饶,追上前去,将秦某和张某挟持到附近的金莎理发店中,将店中其他人赶走,关上大门就开始对二人拳打脚踢,声称不拿钱就休想走人。附近的群众见徐飞又在生事,大都躲得远远的,只有几个胆大的在理发店外探头探脑地观望。

黄巧华和黄勇本来站在远处聊天,见金莎理发店好像有热闹可瞧,立马跑了过来,扒着门缝看见徐飞正在店内打人索钱。黄巧华见状,笑着对黄勇说:“走,咱们进去看看谁又倒霉了?”

黄巧华和黄勇敲开门,进了理发店,和徐飞等人打了个招呼,便跷起二郎腿坐在一旁“观战”。徐飞等人折腾了半天,只从秦某身上掏出3元硬币。黄巧华见场面有些冷清,站起来对徐飞说:“不要同他们废话!”随即冲上去一脚踢向秦某的腹部,又一拳将其鼻子打出了血。黄勇也不甘寂寞,跟在后面出馊主意:“把他们的鞋子脱下来,就跑不掉了。”秦某和张某不敢反抗,只得脱掉鞋袜靠墙站立。黄勇见了更加得意,又恶狠狠地说:“再不给钱,就将他们弄到河里冻冻!”

在5人的威逼下,秦某和张某分别写下500元的欠条。黄巧华和黄勇见“好戏”已接近尾声,相继离开了理发店。当天晚上,秦某以回家取钱为名得以脱身,而张某在家人送来300元后才被放走。

今年5月,徐飞、王海波、张亮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了徐飞等3人抢劫秦某和张某的犯罪事实,在抢劫犯罪中“凑热闹”的黄巧华和黄勇也随之落入法网。

12月5日,经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兴市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对徐飞、王海波、张亮数罪并罚,分别判处3人四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黄巧华、黄勇有期徒刑四年。

事前既没有共谋,事后也没有分赃,仅仅是在别人抢钱时“凑热闹”,怎么就构成了抢劫罪?黄巧华和黄勇被刑拘后想不通。

法庭上,检察官指出:首先,黄巧华和黄勇对徐飞等人的抢劫故意是明知的。虽然2人事前没有与徐飞等人共谋,但2人临时起意参与抢劫犯罪,即在旁观过程中突然产生了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索取被害人钱财的故意,具备抢劫罪的主观特征。

其次,黄巧华和黄勇属于抢劫犯罪的积极参加者,2人的暴力行为和威胁语言比徐飞等3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次,黄巧华和黄勇事后虽没有参与分赃,但这并不影响其抢劫共同犯罪的成立。

遇见不法行为不是见义勇为,而是上前“凑热闹”,希望越“热闹”越好,甚至助纣为虐,黄巧华和黄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刑确属罪有应得。本案对于像黄巧华和黄勇这样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而言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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