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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9期       今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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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期待“绿色税收”

时间:12-13  09:02   作者: 赵恒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目前中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挑战,而“绿色税收”也许是走出环境困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

为了鼓励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废旧物资,记者了解到,国家正打算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以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

什么是“绿色税收”

“绿色税收”,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各种税收的总称。除了税基直接与环境有关的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以外,凡是能够间接地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都可以纳入“绿色税收”的范畴。

北京大学财税法博士魏建国介绍,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生存和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人们认识到传统的行政管制方式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此,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先后引入了“绿色税收”制度。其中,欧盟在“绿色税收”政策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绿色税收”在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现在是大力提倡“绿色税收”的时候了

11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2005中国财税论坛”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在“十一五”期间的税制改革,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他介绍,税改方向包括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征管;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等。这意味着,“绿色税收”已经提上了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是什么促使有关部门开始考虑实施“绿色税收”的政策呢?

魏建国认为,我国虽一直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在“绿色税收”的发展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现有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中,相关的规定不健全,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有限;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方式单一,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我国现有的环境治理手段主要是征收排污费,这一制度在现实运作中具有很多局限性,而我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又是相当严峻的。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世界银行与环境经济专家在《关于中国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大城市的环境污染状况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有10个在中国。严峻的现实促使我们必须改变思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走“绿色税收”的路子,努力改善我国的环境状况,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我国“绿色税收”的发展趋向

各国都有自己的具体国情,照搬国外的政策是不现实的,针对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现状,魏建国指出,“绿色税收”制度建设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开征环境保护税。根据国际标准,环境保护税是国家为了促进环境保护而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而开征的专门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通常作为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我国应将目前的各种有关环境污染的收费项目进行整合,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主体应包括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单位和自然人。借鉴外国经验,环境保护税的具体税目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噪音等。

其次,完善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原等。应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以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对耕地的保护。对资源税的税率也需要重新设计。

再次,改革消费税。可以通过对相关的产品征收消费税的方式,提高其生产成本,进而达到提高个人消费成本的目的,通过价格机制限制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消费,鼓励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如针对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饮料容器、一次性电池、高档建筑装饰材料(如木制地板)、高尔夫球具等征收消费税,控制资源的过度消耗。应调整消费税税率,对于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等,征收较高的消费税。

最后,在所得税和关税等税种中体现“绿色税收”精神。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企业进行的治理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固定资产投资,可采用加速折旧办法;企业购进的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性摊销;企业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开发费用允许据实列支;对荒地、荒山、荒漠等方面的开发投资,给予减免所得税优惠;对有偿转让环保科研成果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而取得的收入,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在关税方面,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治理污染设备、环境检测和研究仪器,应免征或减征进口关税。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化学品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产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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