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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9期       今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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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药因为廉价而消亡说明了什么

时间:12-13  09:02   作者: 舒圣祥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上海用于治疗白血病的关键药物“环磷酰胺”近日出现断货,患儿面临生命危险。据了解,这种药物疗效好,毒性反应低,但就因为价格便宜,几乎没有厂家愿意生产。事实上,还有更多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面临短缺困境:譬如,抢救心脏缺氧发作的“心得安”针剂、用于防治癫痫发作的苯妥因钠、治疗静脉曲张的鱼肝油酸钠注射液,以及更生霉素、长效青霉素、非那根糖浆等。(12月7日据新华社电)

一些廉价经典药在市场上逐渐消亡,这是不容争议的事实:“经典”因为“廉价”而丧了命。面对这样的现实,很容易让人想起医药厂家的唯利是图,医院医生的医德滑落以及老生常谈的“以药养医”等等,一个同样非常重要甚至更为关键的问题却常常容易被忽略——那就是现行药品定价机制问题。

显然,在一个运行正常的市场上,“廉价”不应该是劣势,相反还是一个有竞争力的卖点。可是在“新药新价格,老药老价格”的定价体制下,一方面廉价经典药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增的成本在销售价格上得不到反应,必然削减相对利润;而另一方面,对新药的价格申请把关不严、论证乏力、腐败丛生,使得厂家能轻易获得超额利润。两相比较,厂商“喜新厌旧”还有什么值得稀奇?

众所周知,我们已经有过十几次药品降价,可结果却是百姓的医药开支节节攀升,反倒是药品企业我自岿然不动。一俟降价,厂家发觉某种药品的利润空间缩小,就会逐渐减产、停产,或者索性替换其中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成分,更改包装、品名或者剂型,然后以新药的面目申报,以达到涨价的目的。这与其说是药厂玩得高明,不如说是我们的药品定价机制太过愚笨。

从根本上说,药价虚高是从药品定价不力开始的。一般来说,物价部门应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再加上企业应得利润,制定出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然而,如今物价部门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往往是药品成本的数倍乃至十几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药品定价者本身就是个外行。

在一般的价格论证会上,论证会的专家主要是就药品的化学成分和疗效提出意见,对于财务报表之类的材料却往往一言不发,在企业负债率、折旧率、现金流等方面,他们大都是外行。因此,我主张,药品企业的价格申报材料首先应该经过药品管理部门,采用类似于海关部门在确定货物原产地时使用的“实质性改变原则”,确定申报药品是否为“新药”,以及“新”的程度;再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社会中介机构,对价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最终对审核价格实行公示,提高透明度。

廉价经典药的消亡,很大程度上在于定价机制的不合理。要想使这些廉价经典药重新上市,不可能奢望于药品企业向社会献爱心,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地向社会供给;而必须通过调整定价机制,一方面让生产廉价经典药也有钱赚,另一方面让药厂的“定价技巧”玩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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