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9期 今日4版
统一刊号 CN11-0187 邮发代号 1-154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和证监会等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联合检查。与去年四部委联合组织的同类检查相比,产权交易机构的规范操作情况被新纳入到今年的检查中来。(据《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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