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李某50岁生日当天,亲友王某送来礼炮。礼炮声刚响不久,附近张某养鸡场圈养的3000多只鸡开始惊慌地四处乱窜,鸡舍里不断传来扑腾声。当烟花爆竹声渐渐平息,鸡群才逐渐平静下来,张某赶紧前来查看,细数之下,竟有近500只鸡被踩挤而死,为此损失了近8000元。经鉴定,当时放礼炮造成的噪音达90分贝。事后,张某找李某赔偿,李某拒绝。请问:张某该怎么办?
读者 张一平
张一平读者: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鸡是敏感动物,对不熟悉的声音非常敏感。噪音过大,会引起炸群。由于李某在生日中放礼炮,声音过大,造成鸡的死亡,李某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根据《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噪声白天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李某燃放鞭炮噪音高达90分贝,其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应当对邻居鸡死的损失负责。
本报法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