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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招娣有一句口头禅“人在做,天在看”——在她看来,“天”就是党,就是国家,就是人民。正是来源于对“天”的敬畏和忠诚,工作中的她总是自律自励。
1.从黑土地走来的江南女子
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有这么一位侦查员,她是女性,却做出了让须眉也动容的业绩,并始终谦逊从容;她已年过半百,却葆有年轻人火样的激情……她的名字叫黄招娣。
从黄招娣名字中的“娣”字,我们大概能推测出她的家乡。没错,她籍贯上海。父母为她取名“招娣”,是希望下一个降生的会是个男孩。但他们当初也许没有想到,这个差不多被忽视的女子有朝一日会成为全家的骄傲。
黄招娣出生在上海,但对她的性格形成影响更大的却是在东北度过的那些岁月。1969年,还不到17岁的黄招娣到黑龙江建设兵团做了一名普通战士。从斜风细雨的江南来到冰天雪地的东北,巨大的反差让黄招娣经受了人生最初的考验。从兵团医院的一名普通护士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护士长,黑土地的丰腴让她由稚嫩走向成熟,也赋予了她一种豪爽大方、风风火火、不怕挫折的性格,这在其后的反贪工作中成为她性格中的招牌标志。
和黄招娣在一起工作,你有时会忘了旁边是一位女性。有一次,黄招娣和同事一起蹲点守候犯罪嫌疑人。夜静更深,滴水未进,大家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两位男同事困得眯了过去。他们偶尔会强睁睡眼,总能看到黄招娣的双眸在黑夜中闪光。见有人醒来,黄招娣总是悄悄地说:“你先休息,一会儿才有精神!”还有一次,在办理一起贪污案件时,需要到河北某矿山取证,由于可能要与一股黑恶势力打交道,大家都有些发怵。又是黄招娣主动提出自己去。面对对方的威胁恐吓,她镇定自若,谈笑间暗藏锋芒,对方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黄招娣性格豪迈,但同时又保留了江南人细致认真的性格特点,她所承办的案件,卷宗的整齐有序是出了名的。哪怕认定的事实有几十笔,黄招娣都会按照每一笔事实装订卷宗,每一本卷宗的前面要附上关于该笔事实的详细说明和卷内证据清单,每一本卷宗也都要编号,再附上一张详细的卷宗目录。这样一来,再复杂的案件,也能够提纲挈领、一目了然。起诉部门的同志都特别愿意接黄招娣办的案子,审查起来多省心啊!
2.二十五年的“办案经”
黄招娣是在1980年进入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的,1999年调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工作。黄招娣的办案能力为大家公认,在石景山区检察院工作期间,她曾经带领全处同志一年立案78件,至今这仍然是难以被超越的纪录。
说起黄招娣,就不能不说办案上的事。然而说起反贪工作,特别是对于工作了25年的黄招娣来说,新鲜的事并不多,毕竟在外人看来多么有轰动效应的案子,在办案检察官来说,都是由细碎密集却又不允许出差错的小事组成的。我们就从三个方面来说说办案中的黄招娣。
一是拿证据。她在办案中有一个独到的小窍门,就是特别重视再生证据。初次接触嫌疑人,往往很难拿下口供。碰到这种情况,黄招娣从来不急不躁。就拿她近期办理的某中心主任涉嫌贪污一案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第一个回合交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警戒程度极高。黄招娣采取了欲擒先纵的战术,没有继续盘问,只是虚虚实实地点到了他的问题所在,然后就让他回去好好想想。不出所料,此人一出检察院就四处找人串供,这些都一一落入了检察机关的视野,甚至还取得了串供的录音证据。第二次交手,检察官出示的再生证据让嫌疑人目瞪口呆、长嗟失色。接下去的交代,顺利得都不用多讲了。
二是找线索。在别人不经意的只言片语中捕捉线索也是黄招娣多年来积累的秘技之一。
那一年,她接受了调查北京市某银行和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任务。她带领两位检察官来到大连奔德公司的股东之一——香港新世界股份(北京)有限公司了解有关账目情况。谈话间,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突然说:“有个事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有大连奔德公司的股份,可现在的股东之一香港富国公司和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签房产回购合同我们却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告他们呀?”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多年形成的职业敏感,让黄招娣精神为之一振,连忙让工作人员把这份合同找来。正是通过这份合同,黄招娣捕捉到了重大犯罪线索,最终破获了一起挪用公款6000余万元、受贿60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大案。
三是挖窝案、串案。凭着一股韧劲,黄招娣这些年来挖出了不少窝案、串案。1996年5月,正值“严打”开始后不久,黄招娣带领侦查员查获了一起药品受贿案,使石景山区八角医院原院长梁某、器材科原科长杨某等人相继落入法网。在当时的领导和同事们看来,这已经是了不起的成绩了。但黄招娣仍感到有余案可挖,又带领大家连续工作30个小时。因为连续的调查、提讯,黄招娣的嗓子哑了,脸也变得灰白。捷报再传,他们又查获了首钢医院原副院长赵某、门头沟医院药剂科原主任朝某等7人的特大受贿案。
案子办到这份儿上,其他同事都彻底松弛下来了,黄招娣也准备休息了,但她总觉得还有什么放不下,脑子里还在回忆着不久前搜查时的每一个细节。忽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拿着当时找到的一粒子弹又来到了犯罪嫌疑人家中,经过又一轮更仔细的搜索,分别从地下、屋内起获小口径手枪1支、小口径步枪2支和双筒猎枪2支、80发军用步枪子弹及400发小口径步枪子弹等,破获了一起重大的私藏枪支弹药犯罪案。过了这么多年,这件事还在同事们嘴里高频率地出现。
3.人称“黄大姐”
黄招娣在法律面前一丝不苟,做事麻利清晰,似乎给人不近人情的感觉,但认识她的人都能体会到她的温暖与关爱。
局里的同志身体不好,她总是第一个嘘寒问暖;局里的年轻人结婚,她总是忙着给张罗,婚礼上的主婚人,大家也总是愿意请她来担当。年轻人都亲切地称她“黄大姐”。
每当反贪局来了新人,领导总是第一个考虑让黄招娣来带,因为“让她带放心”。对此黄招娣有着自己的想法:“父母、领导将孩子交给我,我就要倾注全部的心血来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他们,或许能力有限,但是我要首先教会他们如何做人。”
被同事们称为大姐并不少见,但能让案件当事人甚至嫌疑人也发自内心地叫一声“大姐”,则不能不说是黄招娣的特殊魅力。
熟悉黄招娣的人都知道,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她都很少休息,而是到商店购买生活用品和可口的食品,赶到看守所看望女犯罪嫌疑人。她告诉我们:“在这一天,我们可以放下案子,以普通人的心态与她们共同度过属于女性的节日。”
像这样的事例,在黄招娣多年的办案工作中比比皆是。黄招娣经常教育身边的年轻人:办一个案子并不难,难就难在办完一个案子,方方面面都达到良好的效果。这个道理,不正反映在了那一声声热乎乎的“黄大姐”中吗?
4.女儿的榜样
黄招娣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却并不是一位合格的妈妈。她的女儿今年已经23岁了,继承了妈妈当年的事业,是一名优秀的护士。
女儿当初肯定感觉不到,从她还是一个胎儿的时候起,就跟着母亲奔波。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办案条件还很艰苦。在怀孕4个多月的时候,黄招娣踏上了赴外地调查取证的火车。那时买火车卧铺票要凭级别,黄招娣的级别只能坐硬座,当年的硬座车厢挤得就像是沙丁鱼罐头。从北京出发还能买到座位,回来时连座位都没有,黄招娣只能从江苏站到北京。
从结婚那时起,黄招娣和爱人就两地分居。孩子降生后,重担全都落在了黄招娣一个人的身上。也就是在那个时期,除了办案外,她还参加了法律夜校、法学本科、党政干部培训等课程,一直坚持了10年。对于女儿来说,反贪局办公室就成了她的“家”,女儿放学后就直接去妈妈的办公室,夜深了,办公桌就成了她的“床”。
在黄招娣年复一年的愧疚感中,女儿长大了。“非典”肆虐的那年,女儿是当时的“重灾区”人民医院的护士,她主动填写了申请到“非典”一线的报名表。得知消息后,黄招娣抚摸着女儿的肩说:“女儿,如果现在国家需要的是我,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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