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案件的侦破,都有一段令人难忘的故事。
2006年1月6日和7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反贪干警李清玉和周正新与笔者聊起了备受深圳市民关注的原《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社长、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张辉贪污案,一审法院已于2005年12月6日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张辉有期徒刑十一年。
张辉接到判决后,表示不上诉。现在,上诉期已过,判决已生效。
该案是由广东省检察院直接交办的。经过大量外围调查后,南山区检察院于2004年7月15日对张辉以贪污罪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张辉归案后声称:“我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是党的好干部,我没有什么问题。”
为避免干扰,2004年7月28日,该院将张辉转移到广州关押。此后一个多月,办案人员一直不去提审,而是在外围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关键证据。
2004年9月的一天,做足了案头准备的李清玉和周正新赶往广州,决定与张辉展开正面交锋。
第一次提审,张辉依然故我,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但李清玉和周正新不急不忙,配合默契,按照预先制订的提审方案循序渐进。上午没有任何进展,张辉基本上是答非所问或沉默不语。
下午,李清玉和周正新调整了策略,张辉开始感到压力越来越大,好像检察官掌握了不少自己的问题。他有几次都差点忍不住要说了,李清玉和周正新看在眼里,加强了攻势。但天不凑巧,一阵台风突然袭来,外面下起了暴雨,讯问室内的气氛被破坏了。等窗门关好后,缓过劲来的张辉再也不说,李清玉和周正新只好万分遗憾地结束了这次功亏一篑的提审。
第二天,李清玉和周正新又到看守所提审张辉。几个小时后,张辉终于开始交代自己的问题。笔录做好后,张辉花了几个小时逐字逐句地看了几遍后,突然将手中的笔录撕成碎片。
当天晚上,李清玉和周正新商量白天的审讯情况后,认为必须给张辉换一个看守所。因此,第三天一早,两人请示院领导后,立即到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晚上,两人又认真研究了提审对策。有时,两人因意见相左发生激烈争吵,谁也说服不了谁。争论到半夜两三点钟,两人最终统一意见。此时,两人才感到眼皮沉重、疲惫不堪,一头扎到床上沉沉睡去。检察官后来了解到,张辉回到看守所后也没有闲着。他一边回忆着检察官的每一句问话,一边翻阅有关法条和法律书籍,企图自圆其说。
第四天,成竹在胸的李清玉和周正新虽然睡眠不足,眼圈发黑,但精神状态很好。他们将张辉提到审讯室后,再次调整提审策略,将一笔涉及80万元的犯罪事实明确地点出来,周正新还完整地讲述了这80万元的来龙去脉。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张辉听完后,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嘴里在喃喃自语:“完了,完了!”这一次笔录做完后,张辉没有再撕,而是在认真看完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之后的一次提审中,张辉很认真地对李清玉和周正新说:“我自认为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没想到栽在你们手上,我服了!”(本报通讯员 凌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