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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误将公安局当宾馆,大白天直入一间办公室行窃,结果在走廊被擒。1月26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学敏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48岁的孙学敏曾因盗窃罪多次被判刑。去年11月25日下午,孙学敏喝了些酒后在武汉市付家坡长途汽车站附近溜达。见路边一个大楼的玻璃门是自动的,以为是宾馆,手痒痒的他便溜了进去。趁一办公室工作人员下楼拿报纸之机,孙学敏迅速从办公桌内偷出一个钱包(内有现金108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装进了兜内。
当孙学敏出办公室经过道准备逃走时,有人见他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做贼心虚的孙学敏露出破绽,当场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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