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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一时之愤,将毒手伸向8岁孩童,案发后还假装精神病患者。2月6日,被告人沈玉香被浙江省仙居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5万余元。
2004年11月30日早晨,沈玉香在自家门口碰到上学路过的芳芳(化名),想起一年前与其家大人发生过争吵,便起报复之心。她从家里找来几块饼干,涂上农药给芳芳。吃了几口后,芳芳口吐白沫,幸亏得到及时抢救而脱险。沈玉香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在看守所中疯疯癫癫似精神病患者,后被改为监视居住。
经医学鉴定,沈玉香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能力,仙居县检察院遂决定对她执行逮捕,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沈玉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被害人得救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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