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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馒头官司”给胡戈们打出一个法律空间

时间:2006年02月15日  09时06分   作者: 何向东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段“篡改”电影《无极》而成的视频,在片中《无极》不再是那段掺和着爱情的魔幻故事,而是由央视主持人主持的一档虚拟法制节目,讲述的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于这种“篡改”,陈凯歌日前表示了愤怒,并声称要将视频的作者胡戈告上法庭。而得此消息后,胡戈表示,他本来还有进一步的“恶搞”之作,但现在有了这个事情,“肯定会影响以前的计划,不会再做了。”(2月13日《北京娱乐信报》)

据了解,近年来,对经典作品的改编、解构,已然是影视剧创作的捷径。同时,DV平民化以后,个人依据小说、电影、漫画进行二度创作,已成为一种影视新时尚,日本还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同人志”,PV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PV即Promotion Video,直译为“促进录影”。该名词最早诞生在日本,原意为影碟正式发行前,在电视上做宣传的影像,后来指网络上根据各种影音素材剪切创作出来的影像作品。而胡戈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其实就是一部PV作品。

虽然胡戈的PV创作并不是“第一个”,比如《大史记》、《我在网络江湖的日子》、《轩辕破》等都可堪称是国内的PV经典之作,但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走红的同时却也引来了是否涉嫌侵权的法律之争。比如,有著作权法方面的专家就认为,胡戈制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时对于《无极》镜头的复制、改编是为了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非商业目的,因此不构成侵犯著作权,而他对于片中人物的搞笑也不是谩骂和贬损,因此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而另有人却认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公开放在网络上,“为了个人学习研究”等“掩耳盗铃”的辩解难脱侵权之嫌。由于法律的滞后,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或条款来规范PV等作品,而即使是法律专家的观点也仅仅是代表个人,并不能成为是法律上的确认。加之,由于PV等作品通常都会使用大量的影视画面或音频,而被使用的“东东”并非属于制作者,难免就会涉及到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即使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不惹官司,PV等作品被推上法庭也是迟早的事情。

就眼下而言,如果说类似《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样的作品能够给胡戈们带来“再创作”的快乐,并通过传播给他人也带来真正的快乐的话,法律对PV等创作规范的滞后已经成为了胡戈们及期待其作品的人们追寻快乐的阻力。胡戈在听说陈凯歌要起诉自己后,因为对《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侵权心里没底,从而决定放弃继续“恶搞”,其实就是一种在法律之惑下放弃快乐的无奈选择。

或许将来通过立法可能给胡戈们开辟出一个法律空间,让胡戈们在寻求快乐时不再遭遇法律的困惑,但这种期待还很遥远。而陈凯歌起诉胡戈,通过法院的判决却可能尽快给胡戈们打出一个法律的空间,虽然这样的判决不可能解决关于PV等作品创作的所有法律问题,但在法院判例的指导下,至少可能给胡戈们的创作减少一点法律上的烦恼。

所以,尽管胡戈有点烦,我却期待陈凯歌能最终将胡戈推上法庭,用诉讼方式给胡戈们划定一个法律的空间,从而让胡戈们在追寻快乐的途中不再为法律所惑,也为了保护陈凯歌们的“馒头”不被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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