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6日上午,江苏省阜宁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席上,满头白发、饱经风霜的戴德富正神情沮丧地接受审判人员的讯问。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他悔恨交加地说:“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玩枪,政府规定私人不允许有枪我也晓得,但还是糊里糊涂地把枪藏了下来,没想到竟然引火烧身触犯了法律,从今往后我再也不去玩枪了,请求法官看在我一大把年纪的分上,能从轻发落……”
家住江苏省阜宁县三灶镇的戴德富今年已是77岁高龄,膝下儿孙满堂,过着幸福、悠闲的晚年生活。戴德富平时不抽烟、不贪酒,唯一的癖好就是玩枪。还是在早年时,他就练得了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阜宁县地处苏北里下河地区,这里沟渠纵横、荡滩遍地,大量的野鸡、野鸭等禽鸟在这里栖息繁衍。农闲时节,戴德富常常挎着土制的猎枪在荡滩、野地里转悠,猎来的野味家里吃不了,就送给亲戚家尝鲜。
那时候,国家对军用枪支、弹药管理控制得很严,但对猎枪、气枪等民用枪支基本未加管理。
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国家将民用枪支也列入了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拥有猎枪、气枪等枪支弹药。
各地开展的禁枪行动也波及到戴德富所在的村,远近闻名的“老枪手”戴德富自然也列入了警方排查名单。戴德富家里共有两支猎枪,按理应该连同火药、霰弹全部上缴。然而,爱枪心切的他竟然偷偷留下一支枪以及部分火药和霰弹。在当地开展的多次缉枪行动中,戴德富那支隐匿未交的枪支都逃过了被缴的命运。
可是,一生中喜好枪支的戴德富并没有让那支猎枪闲着,有时候兴趣来了,他仍会背着猎枪外出转悠。戴德富长期从事田间劳动,性情开朗,虽然已是70多岁的高龄,但耳不聋、眼不花、背不驼,枪法仍然很准。
2005年10月29日中午,吃过午饭闲着无事的他又开始抚摸他那心爱的猎枪。外面的太阳暖洋洋的,晒得他的心里也格外惬意、舒坦,这个时候,若是带着枪到荡滩去打几只肥硕的野鸟回来解馋,岂不快哉!
想到这里,他将家里剩下的最后一枪火药和霰弹悉数装进枪膛,安上引线便出发了。不一会儿,他便来到离家不远的一大片荡滩处,猫着身子在那里蹲守,静静地等待着猎物的出现。然而,也许是他的运气不够好,一直蹲守了两个多小时,腰也酸了,腿也麻了,眼前除了一些麻雀在叽叽喳喳地嬉闹,就是没看到一只野鸡野鸭出现。他稍稍有些失望,便提着枪准备到另外一处荡滩去看一看。没想到,刚走了不多远,恰巧迎面碰上了当地派出所的两位民警。民警见戴德富非法持枪打猎,当即将其叫住,并连人带枪带到了派出所。
经过警方的政策教育,自知闯下大祸的戴德富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
由于戴德富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05年11月26日,阜宁警方依法将戴德富非法持有枪支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后不久,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以同样的罪名对被告人戴德富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行为人明知是枪支、弹药而故意非法持有、私藏,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阜宁县法院最终以被告人戴德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刑一年,从而为此案最终画上了句号。(文中被告人为化名)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