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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7期       今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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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当成为法治建设的良心

时间:2006年03月03日  08时48分   作者: 杨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一位政法界领导人在一次座谈会上说,法学家不仅是法治思想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是立法活动的重要实践者,又是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希望法学家们做司法改革的指导员、监督员,关注并推动司法改革,为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毋庸讳言,中国传统是“人治”,法治相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舶来品,它传来中国的时间短暂,也远远没有在中国这片“权利”贫瘠的土壤上生根,民众的法治观念淡薄,而官员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传播法治观念,推进司法改革,任重而道远这,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作为以研究法学为己任的法学家应当首先担当法治建设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

因为,法学家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应当继承中国士大夫的优良传统,在时代变迁中担当重要责任。中国传统士大夫历来就有关心国是的入世情怀,有以天下为己任、士为王者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北宋大儒张横渠的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经连战先生去年的演讲重申后,让我们更加感到作为时代的精英、作为现代的知识分子为我们这个时代应当担负重要使命。今天,促使“人治国”、“警察国”向“法治国”的转型,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也是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与挑战,法学家岂能在这一时代的浪潮中缺位?

法学家应当担当法治建设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也在于他们具有知识上的优势。法治是一种理念,法律是一门学问,在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度里,普通民众不知法治是很正常的,但是,以研究法学为业的法学家,他们清楚地知道我们存在哪些弊端,离法治有多远,他们也能提出改进的良策,如果他们不站出来说话,不站出来呼吁推进司法改革,我真的不知法治的道路在何方,因为普通民众无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既得利益集团没有动力推进司法改革。因此,法学家不能满足于书斋,必须站出来说话,因为,知识其实是一道门槛,拥有知识优势让法学家在法律领域有更大的话语权力,但话语权力意味着必须负有更多的责任,必须发出有良知声音的责任。有人云:“知无不尽是一种罪。”诚哉斯言

法学家应当担当法治建设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还在于他们拥有常人无法具备的影响力与传播方便。法学家常常是法学教师,他们往往担负法律启蒙、教学的职责,他们有课堂、法庭和公共演讲场所传播法治思想的便利,一些法学家还参与司法机关的咨询机关、给政治领导人上课甚至直接参与立法工作,他们完全可以在庙堂之上、江湖之远,无处不在地传播法治理念。法学家应当借助于这些舞台,不停地、不断地呼吁,为法治建设推波助澜。

呜呼启蒙法治的古希腊时代离我们已经久远了,那个在广场激情宣扬法治精神的场面已经模糊,那个宁死也要捍卫法治的可爱的古希腊老头——苏格拉底正在被人们遗忘。我们看惯了法学界的许多诸如抄袭论文成风,争行政级别、项目经费勾心斗角的丑态,一些所谓法学家满足于与权贵和富豪结交,拿着不菲的出场费,进行着无聊的研讨;一些法学家看尽世态炎凉,躲进小楼,钻进了故纸堆里面,没有了责任感。然而,我们还是看到了许多法学家积极投身法治的传播,参与了司法改革和立法起草,他们不仅在做着“司法改革的指导员、监督员”,也在做着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做着构建法律体系的建设者,充当着法治建设的良心。

时代需要法学家担当法治建设的号角手、充当法治建设的良心,时代也在涌现这样一批法学家,我们希望更多的法学家步他们的后尘,启蒙更多的民众来共同描绘“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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