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觉得要是被告倒了,脸上没面子,所以不愿意交代问题。检察官们和我谈心,教育我,感化我,现在我明白了,只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才是唯一出路。”这是犯罪嫌疑人林某日前说的一段话。
去年6月的一天,我院收到一封群众来信,举报西张庄镇张家村村委会干部以虚报住房的手段,集体侵吞煤矿赔偿该村的房屋款。通过外围摸排,获取一定证据后,我们传唤了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某等。
最初几天,林某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林某是该案关键人物,他的顽固让办案人员“着急上火”,有时不免言辞偏激。我得知情况后,决定和林某谈一次。第二天吃过早饭,我赶到了讯问室,整整一上午,我与林某聊家常、聊人生:“你刚过不惑之年,正当干事创业的时候,家人都在殷切地等着你,千万不能因一时糊涂,逞一时之强,影响了自己的一生。”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我特意和办案干警一起在我院食堂与林某吃了一顿“交心饭”。这顿饭让林某百感交集,思前想后,他终于鼓起勇气彻底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察长点评: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过去检察机关那种简单的询问、讯问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人性化办案就是在办案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架起一座交流的桥梁,与嫌疑人实现“零距离”沟通,从而使他们放下包袱,消除对抗心理,对症下药,进而促其心理发生转变,如实交代问题。人性化的办案模式,不仅是保障人权的需要,而且保证了整个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杜绝了翻供、串供现象的发生。在今后的改造过程中,被告人能真心悔罪,真正达到教育和挽救的目的。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只要有机会,我都要和犯罪嫌疑人吃一次“交心饭”,使他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收到了良好效果。
(山东省新泰市检察院检察长 吴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