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则“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涉嫌履历造假被免职”的新闻,让当事人杨杰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同济大学事后声明免职与被指履历造假并无关联。该校党委组织部姜部长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既不愿对杨杰一事作任何评价,更不愿透露学校的考核、审查程序。“除非是上级领导来视察工作,我向他们汇报。对媒体对社会,我没有义务去解释学校的免职程序。”(《新京报》5月23日)
杨杰是否存在履历造假问题,以及他被免职与被指履历造假是否有关联,我们暂且不论。在我看来,同济大学在处理杨杰被指履历造假、免去杨杰院长职务这两件事情上的做法,以及其对待公众舆论的态度,倒是大有议论一番的必要。
当初方舟子质疑杨杰履历造假,尽管闹得沸沸扬扬,可同济大学却一直默不作声,没有作出任何回应,似乎这事儿跟同济一点关系都没有。这种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消极的态度,是对社会舆论、对公众知情权的不尊重。后来杨杰被免职,同济大学只是声明免职与被指履历造假没有关联,却对杨杰为何被免职以及学校的考核、审查程序,不作出任何解释。这种“无可奉告”的态度,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蔑视。
现在我们知道了,同济大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义务向上级领导作出汇报,而没有义务向媒体和社会作出解释。换言之,他们只在乎上级领导的意见和态度,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态度,简直不值得一提!
那么试问,同济大学是私立高校还是公立高校?同济大学是谁的大学,是花谁的钱办起来的大学?同济大学的办学经费,要么来自政府拨款,要么来自学生交纳的学费,不管是拨款还是学费,都来自普通老百姓,是老百姓在花钱办这所大学,而学校领导,只不过是老百姓聘请来管理学校的“雇员”。当人们对学校的人事任免有疑问,想知道事情真相之时,作为“雇员”的校领导们,岂有“无可奉告”之理?难道尊重公众知情权不是同济应尽的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