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年初,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推出了以文明接待承诺、规范用语承诺、举报方式承诺、答复处理承诺、保护举报人承诺、补偿奖励承诺为内容的控申举报工作“六项承诺”制度。这一制度全面提升了控申工作质量,于是就有了这三面锦旗的故事。
控告人送锦旗
“勤政为民,排忧解难”
今年1月23日,海门市检察院来了一位外乡口音的农民杨冬明。据杨所说,他来自江苏东台,在海门办了一个养鸡场。前两天,他从当地一家公司买入了5800只苗鸡,却被一个叫黄明的人抢走了3000只。他向派出所报了案,得到的答复是因系经济纠纷,不予立案。“我只好来这儿试试,如果还不处理,我就约几个人去找黄明‘理论’。”他说。
承办人员经过调查,发现事实与杨冬明所述有一定的出入。原来,黄明是杨冬明养鸡场的工人,前不久双方因工资结算发生矛盾,黄明将3000只苗鸡运到了别处,要挟杨补发工资。派出所见调解不成,只好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杨始终坚称这是抢劫。
承办人员批评了杨冬明,告诫他计算工人工资应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克扣;又教育黄明索要工资应循正当途径,扣押他人财物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激化矛盾,快过年了,为这几百元不值得。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语,让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他们主动请求检察院主持调解。最终,杨冬明同意补发工资,黄明则将苗鸡奉还。不久,杨冬明送来了“勤政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
举报人送锦旗
“为民分忧,大公无私”
今年4月,海门市检察院检察长严尚军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人张某的女儿是某衬衫厂的职工,去年4月3日在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张某认为这起事故属于工伤,应得到衬衫厂的补偿。遭到拒绝后,他向海门市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局认为该职工没有完成任务擅自离岗,不能认定为工伤。张某怀疑劳动局工作人员收受了“好处”,要求检察院予以查处,同时向海门市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局作出的工伤鉴定结论无效。
控申科干警经过认真调查,没有发现劳动局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也了解到举报人的主要目的还是想得到补偿,双方存在和解的可能。承办人汤云标等干警主动上门,做衬衫厂领导的思想工作,希望该厂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职工近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助,同时也就工人劳动时间过长这一违法现象,对厂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的思想工作,厂领导终于同意给张某一定数额的补助,在检察官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补偿款当场兑现,举报人撤回了起诉。当事双方对检察院的工作都很满意,该院又添了一面“为民分忧,大公无私”的锦旗。
被举报人送锦旗
“人民检察,秉公执法”
“感谢检察官查清了事实,还我清白。”被举报人黄某一边说一边送上了“人民检察,秉公执法”的锦旗,这是4月30日发生在海门市检察院接待室里的一幕。
4月中旬的一天,副检察长施渠平接待了三厂镇某村的一个村民,他反映该村八组的土地由村会计黄某等人经手出租给他人建厂房,20年租金合计人民币12.6万元,这笔钱没有向村民公布去向,可能被村组干部私吞了。
施渠平带领干警认真分析了举报材料并拟订了周密的初查计划。他们调取了两个承租土地的厂家1984年以来的相关账册,逐本查阅,逐笔核算。调查结果是:租地一事属实,从1984年至2005年租金收入共计20余万元,其中黄某经手收取的有16万元。
当检察官找到黄某时,他坚称自己的清白,并就租金收支情况及结余金额进行了详细说明,提交了有关账册。调查证实了账册中所列开销的真实性。村民们听了检察院的公开答复后满意地说:“检察官帮我们解开了多年缠绕心中的谜。”考虑到村务不公开、制度不规范是村民举报的症结所在,检察官向村委会提出了健全财务制度、“阳光操作”的检察建议,帮助村里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