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优步、易道、神州专车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网络专车服务,伴随着O2O模式正在慢慢的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所谓O2O就是线上到线下(Online to Offline),每一个有需求的用户通过手机向约车平台发送打车请求,可能几分钟后就会有车就会开到你面前,为你提供服务,费用支付一般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完成。
成长的烦恼
O2O模式下的专车服务,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处处时时与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的抗议、政府监管部门禁令与法院诉讼交织在一起。拿优步为例,早在2011年公司名称还是UberCab时,在公司设立地旧金山就曾被监管部门认定为非法运营;后来,优步在美国多地也接连碰壁。主打“共享拼车”、与私家车主建立合作关系的“优步模式”,在欧洲和亚洲同样遭遇出租车司机的强烈抵制,与各国法律制度的“不接轨”也使得多国政府开始下手“打击”优步。据不完全统计,德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等国已陆续宣布优步服务属于非法经营。
网络专车服务的中国之路也并非平坦,其间多次被地方政府作为非法营运对象进行专项打击。
受人诟病的还有专车服务的高峰涨价政策。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乘客预订车辆时,将可能收到价格调整的通知。对于乘客的不满,公司起初以市场供求形成价格为由进行辩解,并认为这种价格机制可以有效吸引更多的司机抢单,在高峰期和比较偏远地区让客户顺利打到车。
政府监管发生转向
移动互联网下的用车新应用正颠覆旧有用车市场规则,竞争也让用户成为最终的受益者,就像优步公司首席执行官卡兰尼克所说,“优步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在我国,不同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对待这类服务的态度也并不相同。Uber的广州办公室遭到了搜查,而滴滴则获得了上海市政府的牌照。上海市政府的回应至少证明,政府试图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做好平衡,包容打车应用,专车监管从“管制”正在转型“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去年10月份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经过半年多的“沉寂”,终于在今年的7月28日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的实行,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验证了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与公共政策的良善,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
竞争和创新为生活带来便利
网络专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势必造成对出租车行业的挤压。但是随着中国网络生态的快速发展,传统行业与新型电子兴业的竞争不可避免。发展必然带来淘汰,工业代替了手工业,电脑代替了人脑,机器代替了人力,这些都是生产力发展必然会出现的情况。
网络专车的出现,使得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无论在价格上还是服务方面,乘客都有全新的体验,不仅能快速及时的乘车出行,更能选择自己喜欢的车型进行乘坐,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网络专车服务受互联网驱动,为大城市中心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其在保持现有优势的前提下,需开拓更多的业务,提供高品质的场景化、差异化服务,不断吸引更多的乘客来体验。相信网络专车服务在我国大力推进“互联网+”的关键时刻,一定能在互联网东风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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