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宗消防员执勤殉职死因聆讯,暴露消防处在硬件装备、软件运作等问题严重,长期以来未见改善,情况显示消防处的管理水平未达应有要求,部分环节甚至连基本纪律也废弛.从消防员和公众安全出发,政府有必要正视问题,调整消防处管治结构,强化管理,例如仿效警务处,派遣政务官到消防处,负责财务、政务和策划工作.消防处也应配备总工程师职级人员,负责设备采购、更新等工作,以弥补消防处管理层这方面专业之不足,协助提高其管理水平.
这次死因聆讯,所披露延误火警升级、装备不足效用成疑、无线电讯问题耽误救援等,反映消防处管理出现问题.而近年来,消防处在购买消防设备、救护车等,所出现“低级”错误,事故连连,使人有啼笑皆非之感,例如购入53米梯台车,由于车身过于庞大,不能在香港一般道路行驶.消防、救护车辆高度大小,符合香港路面规定,乃基本要求,消防处采购人员竟然未虑及此,有点不可思议.科技日新月异,消防设备随之演进,采购是一门学问,许多时候并非消防处管理层可以理解,由专人协助消防处采购工作,完全有必要.
由2007年至今,已有4名消防员在救火时殉职,每次死因聆讯之後,消防处都说已经采取措施改善,但是一些管理不善、不当,以及低级错误仍然接连发生,消防员舍身救火、救人的忘我精神,使人尊敬和感动,但是消防员在火场的安全,是救火救人的前提,目前消防管理衍生的设备、指挥、运作等已知或未知隐患,显然未能达至保护消防员的要求,必须加强改善.(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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