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黑龙江3月20日电(记者 闫佳楠 通讯员 许岩)持枪抢劫银行的姜海波,日前被黑龙江省尚志市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28岁的姜海波原为某消防队临时消防员。2012年1月22日,农历除夕夜,姜海波酒后手持猎枪蒙面潜入居民区入室盗窃。次日凌晨2时许,他来到哈尔滨银行尚志支行院外,因为酒喝多了,误把该支行看成小商店。姜海波先用钳子夹断该支行防护网跳窗进去,在一楼营业厅翻找财物一无所获。他抬头看到门上写着“哈尔滨银行”几个字,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于是想:“银行哪能没钱呢?必须大捞一把。”随后,姜海波持枪冲到该支行经警把守的监控室门外,又踢又踹,并开枪击碎窗玻璃。正在值班的该支行副行长胡某闻讯赶来,姜海波用枪逼住胡某,然后转身逃脱。
大年初一发生的这起抢劫案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2月8日,尚志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月14日,该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姜海波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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