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8月31日的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披露,从2018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律师人身权受到侵犯的势头还没有得到遏制,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律师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案件共44起;律师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20起,这两类涉及律师人身权的案件共64起,占2018年上半年维权案件近20%。
点评:在司法程序中,律师这一环是最薄弱的。弱就弱在,其受到公权力保护的力度偏弱,职业的特殊性又会招致误解和偏见,被慢待的几率较高。但建设法治国家,恰恰是短板决定着高度。律师能否正常执业,决定着法治是否健全、是否高效,和法治的水平。2016年,中办、国办即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这是党和政府的事,更是公检法司的事,也是诉讼参与方和社会各界的事。对损害律师执业和人身权利的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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