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评论>>速读>>新闻快评

"挖坑代表"被判赔700万完全是咎由自取

时间:2018-10-17 09:24:00  作者:一苇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新闻: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因私挖地下室导致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原江苏徐州人大代表李宝俊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李宝俊入狱服刑后,事件并未完结,当初参与救援抢修的各家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以及受到影响的公司陆续起诉索赔。在目前法院已判决的案件中,李宝俊个人及卢祖富要连带赔偿的总额已近700万元。 

  点评:锒铛入狱,又接连遭到巨额索赔,“挖坑代表”惨了。不过,我们实在没必要浪费自己的同情,他落到今天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假如当初对法律哪怕心存一点点敬畏,“挖坑代表”也不至如此。践踏法律,就应该受到制裁,就必须付出代价。 

  希望这个案例,可以警醒那些不拿法律当回事的人:法律绝非儿戏,触碰红线,你会“倒霉”。

[责任编辑:张梦娇]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