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消协、地方消协组织都像现在这样挺直腰杆,炮轰霸王条款,通过公益诉讼为消费者群体维权,将能够改变消费者个体力量单薄的被动局面。
很多消费者常发现手机被莫名其妙地扣费,一查才知道被运营商擅自开通了增值服务。12月12日,北京、上海、香港等21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对三大通信运营商的三大霸王行为集体公开点评,特别指出擅自扣费“无异于明抢暗盗”。(12月13日《新京报》)
向全国人大发《建议函》,呼吁明确消费者组织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的权利和主体资格。对三大通信运营商的霸王行为集体公开点评,指出擅自扣费“无异于明抢暗盗”。21城市消协扎堆争取公益诉讼权利,为消费者维权,对消费霸王条款挑战,相关行动夺人眼球,也体现了消协职能的归位。问题是,擅自扣费被指“明抢暗盗”以后,三大通信运营商就会改变吗?
现实消费生活中,不仅通信运营商有霸王条款,商家欺负消费者的潜规则数不胜数。尽管舆论诟病不断,但是潜规则一直没有打破。
消协不仅要点评商家的霸王条款,而且要积极为消费者维权,改写消费霸王条款,让消费者维权天天都是“3·15”。
虽然《消法》已经颁布多年,但是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消费者在商家面前并没有多少话语权。消协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也处境尴尬,消协虽然一般设立在工商局内,但它不像工商局那样拥有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处罚权。因此,消协的职能多体现在开展消费知识宣传,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即使有消费者求助消协,消协对商家违规经营潜规则也往往停留在组织调解、提请媒体曝光的层面,对违规商家的约束作用有限。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消法》没有被商家信仰,消费者遭遇商家潜规则忽悠,消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消费者不满意,职能被潜规则架空的消协自身也感到“英雄气短”。
如果中消协、地方消协组织都像现在这样挺直腰杆,较真消费潜规则,炮轰霸王条款,通过公益诉讼为消费者群体维权,将能够改变消费者个体力量单薄的被动局面。
这不仅可以唤醒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感受到消协的真实存在。违规商家的霸王底气也会收敛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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