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告席上,王建军不时翻着手中的起诉书,不停地为自己辩护……12月14日,以他为首的湘乡黑恶团伙21名成员,在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经公安机关查证,该团伙涉嫌违法犯罪案件35起,被控7项罪名(12月15日《三湘都市报》)。
这是一起普通的黑社会团伙作案的审判现场,与多数黑社会团伙一样,他们也有自己的“保护伞”。然而,媒体报道让人吃惊不小,标题是:湖南黑帮重金攻陷公安局,人大代表身份掩护作恶。我对标题中的“攻陷”二字,认为欠妥,何为“攻陷”?字典解释为:攻下而陷入,通常指战争,某个地方被占领。即使说“攻陷”一词在这里有延伸的含义,然而,也与事实不符,既然是“重金攻陷公安局”,那意思就是“全军覆灭”,然而,事实究竟如何?
报道还说,李湘铭黑恶团伙累计花费了900余万元,用来拉拢国家干部。今年3月,欧建归案后仅两个月,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长蔡亚斌、刑侦支队支队长王宁、刑侦支队扫黑大队大队长张新强、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刘巍4人就被查办。也就是说,所谓的“攻陷”其实是极少数公安干警陷入其中。这样奢说“攻陷”,其实就是壮黑社会志气,夸大能耐,有损公安队伍的形象,这样的宣传效果可想而知。
这样的报道,不知道是记者的意图,还是地方政府的用意,其实,这样夸大事实的报道,也并不鲜见。要我看,一是为了增加新闻的可读性,夺公众眼球;二是想说明当地公安都已被黑社会收买,人数之多。的确,公安系统有个别腐败分子,影响到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但我们还应看到,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是好的,少数人并不能代表整个公安队伍,所以,我们在报道某些公安人员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时,不要把所有的公安干警都拉下水,这对一些爱岗敬业的公安干警是极不公平的。
随着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加强,公安部门从严治警、纪律严明已成了风尚,但我们也要不断对干警进行政纪、法纪教育,时刻提醒他们绷紧思想上的这根弦,在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永远做人民的忠实“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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