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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大学生“无功受禄”缺乏合法依据

时间:2011-05-24 10:45:00  作者:李曙明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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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年开始,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在人才使用上实行“双薪双管双用”机制:到企业就职的大学生,同时被纳入宁津事业编制,每月领取企业、财政双份工资。5年后,如果不愿在企业就职,可安排进机关事业单位(5月23日《山东商报》)。

  双份工资,意味着高收入;事业编制,至少目前还是“铁饭碗”。这样的优惠政策,会吸引更多人才来宁津工作,并因此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这正是我们看到的现实。报道说,因为这一政策的实行效果比较好,周边一些县市也准备效仿。

  然而,暂时的效果,并非检验一项政策好坏的唯一指标。合法、公平是任何一项政策的底线。一旦这样的底线被突破,表面良好效果的背后,可能蕴含更大危机。“双薪双管双用”,面临多重考问:

  第一,领取“双薪”的依据在哪里?

  如果大学生干了两份工作,领两份薪水,自然天经地义。而现实却是,他们只为企业卖力,却从财政领一份工资,这是典型的“无功受禄”。

  据报道,享受优惠政策的大学生,去年165人,今年计划134人,加起来近300人;报道也提到,每名大学生每月从财政领取“薪水”1000元。算下来,300个人一个月就是3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财政上的钱,来自百姓。这钱怎么花,百姓有发言权。让一部分人无功拿钱,恐怕不是有关部门发个文件,让百姓知道一下这么简单。

  第二,大学生自然进入事业编制,公平吗?

  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都确认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逢进必考”的原则。这是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需要。而在宁津县,毕业生人事关系落在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5年后自然进入事业单位,却架空了“逢进必考”制度。近300名“双薪双管双用”人才占用事业编制,意味着你只要不在300名之列,哪怕你再有真才实学,进入事业单位的机会也将微乎其微。这不公平,也为用人腐败埋下伏笔。

  让我感兴趣之处还有,这么多人只为企业工作,对事业单位则是“寸功未立”,后者的工作是否受到影响?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些人必须马上到岗或者另招新人补充;如果答案是工作并未受影响,那就意味着事业单位根本不需要那么多人。5年后让财政养着这么多人吃闲饭,难说正当。

  我不否认宁津县用特殊政策吸引人才的良好初衷。不过,吸引人才,可以通过优化企业用工环境等多种举措实现。走上前台,用百姓的钱,用承担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职位做“诱饵”吸引人才,似乎不是政府该做的。

[责任编辑:zyw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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