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福利分房至今已10余年,但今天一些部委、央企甚至于高校,仍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政策通道,进行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和建房。据悉,部委科级以下的公务员每月只能拿到3000左右,如果不给他们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福利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巨大差价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重新唤起。(7月11日新华网)
节节攀升的房价早已是很多在城市生活公民的一个沉重负担,别说是级别较低的公务员,就连市长、厅长、部长也多次公开表态称自己买不起房。部长都买不起商品房,中低收入的老百姓那就更别指望了。
市长、部长买不起商品房,这当然不代表他们没有房子住。时不时爆出的机关单位、高校、央企员工超低价分房的事件一次次触动着买不起房者的神经。福利分房已经终结,为何同一地段的房子,普通百姓买下来的花费为何要三倍于公务员?公众的不满情绪会因此日益积聚。
各部门偷偷摸摸地进行的福利性质的分房和建房一般无法惠及单位的全体成员,处在较低层次的公务员依然难以分到一杯羹,这正是重启福利分房的一个重要原因。假若因此重启福利房,机关单位、国企央企可名正言顺地为职工建盖分发价格低廉的福利房,其他买不起商品房的百姓依然会望高房价兴叹。百姓对高房价、对公务员的不满情绪不会因此减轻,获得住房优惠的也并非是最需要房子的低收入者。
因此在是否重启福利分房的问题上,最先考虑到的并非是弱势群体,反而是握有公权同时福利待遇一直不错的公务员群体。这不免有一种借公权之手为自己揽好处的嫌疑。按照国际惯例,公务员的住房福利标准只是社会中等水平。这些执行国家公务、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岂能在住房问题上先人民之乐而乐?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城市里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及城郊的土地属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既然公民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那么保障公民的有所住有所居就应该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务员的住房保障了,老百姓的住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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