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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局长互殴"且慢"各打五十大板"

时间:2011-10-13 08:36:00  作者:李曙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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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廖曜中向记者确认了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称已报警;万春生则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10日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报道中有廖曜中的照片,鼻青眼肿,似乎伤得不轻。网上数万条留言中,很多提到干部素质问题。这里肯定涉及个人素质,但我不想多说这一话题。这一冲突似由个人素质引发,实则暴露了诸多制度性问题。  

  由于有关部门未发布权威调查结论,有关冲突发生过程,我们只能引用报道中当事人的说法。据廖曜中讲,他是因为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单位工作而与万春生发生冲突的。他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这件事程序不对,作为分管领导,事先他对此事不知情,另外这位女生来历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  

  如果廖曜中所言系事实,那么,不同意就不仅是他可以做的事儿,也是必须做的事儿。对一名领导来说,附会“一把手”举手同意一个丝毫不了解的人“进来”,是对自身职责的背离。  

  出现不同意见,怎么办?如果是因为对这个人不了解而不同意,那么通过当场介绍或者会后了解,他可能会有新的判断;如果不同意是因为他认为这人不符合进人条件,反对意见恐难改变。不过,当时开会的不止他们俩人,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是确立了“少数服从多数”吗?按常人理解,怎么也不至于走到动手这一步。  

  从言语冲突到拳脚相加,会有一个矛盾不断激化的过程,但“导火索”是“不同意”。如果有人对自己的意见提出不同看法已是常态,如果“少数服从多数”已是平日解决不同意见的原则,或不至于有两败俱伤的冲突。从报道看,不仅万春生对自己意见遭到反对恼火,其他与会者似乎也不认可廖曜中的做法,“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我很担心,出了这事,以后在衡阳市司法局,还有没有人敢提反对意见?  

  据知情人士称,组织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要求万春生和廖曜中互相负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并作检讨。这样处理,很有些“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处理,应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廖曜中反对是在正常履行职责,那么,目前的处理对他未必公平。要看他是“有理反对”还是“故意捣乱”,要从进人程序是否缺失,甚至那名女生是否符合进人条件等多方面作考量。弄清了这些问题再处理,也不为迟——如果是非没分清事件就草草收场,俩人这一架,算是彻底白打了。

[责任编辑:zyw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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