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丰田皇冠轿车的“暗召”事件,到苹果手机维修的“霸王”条款,再到爱玛仕等奢侈品销售不提供验货服务……近一个时期,一些国际名牌企业针对中国消费者的蛮横行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尽管一些跨国公司每天宣扬其品牌的价值和信誉,然而,他们一进入中国市场,就好像“川剧变脸”一样,将自己的服务承诺扔到了脑后,甚至对中国消费者进行刁难(7月2日新华社)。
一方面是“消费同步”、“销量猛涨”的火暴场景,而另一方面,却伴随着“售后歧视”、“霸王条款”的奇怪现状——中国作为众多国际品牌在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之一,面对的却是这样一种尴尬境遇。难怪中国消费者要问:为何某些国际知名品牌在海外市场循规蹈矩,将消费者奉为“上帝”,而一进中国市场,就表现出一种高高在上、无视消费者权益的“傲慢与偏见”?
这其中当然有消费者自身的原因。“盲目崇洋”的消费心理,包容、隐忍、中庸、以和为贵的民族性格,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国际大牌“耍横”的底气。同时,民族品牌“不争气”,国际大牌缺少足够的竞争压力,也是促使其敢在中国“耍横”的一个因素。
然而,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市场监管机制失灵、缺陷产品追究制度滞后、消费者维权机制不健全,才是国际大牌敢于实行双重标准、公然歧视中国消费者的最主要原因。
质量无国界。但在中国,一些国际大牌显然是被“宠坏了”。一方面,近年来各地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洋品牌开出诸多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针对这些国际大牌的市场监管却始终没有跟上,检查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甚至将其产品质量依托于企业自律。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指望其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无异于痴人说梦。国外对企业的监管很严,企业必须小心翼翼,否则将面临严厉惩罚,甚至被淘汰出局。但在中国,国际大牌面对的却是“稀松”的监管、低廉的违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想让他们良心发现,把中国消费者也奉为“上帝”,难。
能让消费者挺直腰杆、让国际大牌低头的,是国家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而这恰恰是目前中国最欠缺的。严重滞后的缺陷产品追究制度,导致国际大牌有恃无恐,在产品召回时,公然对中国消费者区别对待、百般刁难。
此外,消费者维权机制不健全,也平添了国际大牌“耍横”的霸气。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共同诉讼制度,但消费者组织目前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消费者维权,而单个消费者在时间、对法律的掌握、成本等方面,都很难与一个跨国公司抗衡。
让国际大牌放下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傲慢与偏见”,必须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缺陷产品追究制度、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入手。唯其如此,才能制止国际大牌在中国“耍横”。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相关主管部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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