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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法治,应成为网络的生活方式

时间:2012-12-18 22:24:00  作者:翁萍萍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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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曾经有人如此评价网络:“如果错过互联网,与你擦肩而过的不仅仅是机会,而是整整一个时代。”不管是否意识到,我们都必须承认,我们已经身处于网络时代了。在现实生活之外,网络为民众提供了一个虚拟的公共交流平台,各种资讯都可以在网络空间迅速流通。它冲破了传统的信息障碍,使人们能够更大限度地享有自我表达的权利和自由,网络匿名也使自由表达成为现实。

  在网络上,网民可就自己关注的议题发表意见。对那些热心公共事务的人来说,网络是参政议政的最好选择。从2006年虐猫事件,2007 年华南虎事件,直至近日的网络反腐风暴,互联网在公共事务中的力量逐渐凸显。然而,硬币必有两面。不少普通民众的个人资料、住址、照片在网络上被无故曝光,各种虚假消息在网络上飞传,致使当事人遭受到网民们的谩骂和侮辱,遭受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网络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带来的不同结果和影响,应该要引起我们的省思。网络本身的平台性质,决定了它只是一种媒介和工具,既能被人利用从善,同样也可充当罪恶的帮凶。由是,网络需要规范。

  知其因才能对症下药,也方能药到病除。可以发现,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可以让人们较为宽松地参与事件进程,发表个人意见,感受到一种群体认同感和道德优越感。在公共领域,由于针对的是握有公权力的政府部门,网友们面对现实中的规范和强大的权力,潜意识里会规避风险。为此,都会选择更为审慎、理性的态度,更倾向于依附所谓的“公知”来参与。

  但在私人领域,由于面对的是同样力量单薄的单个公民,风险性大大降低。此时,网络的自由驱动力达到最大,不负责任的言行也就油然而生。此时,出于正义感的群体行为趋向一致,往往导致针对个人的网络暴力。

  由此,关键在于“风险”二字。法治作为当代社会人们所能普遍接受的生活方式,如果想要在网络世界里同样发挥限制公共权力膨胀,保障私人权利的功能,就应该在制度规范上确立足够的惩治措施,作为网络侵权的成本风险。只有让网民们意识到网络风险需要承担相当的责任,那么网络秩序的维护才能成为可能。

  应该说,我国立法机关很早便意识到这一问题,制定了如《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责任承担和现实执行机制,这些网络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纸空文。为此,当务之急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重视程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才能切实维护民众权益,塑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不能因为网络媒介的不当使用,就去怀疑它所提供的言论自由平台地位;更不能用严苛的制度去限制其发展,因为培育和保护一块自由言论空间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标准。但自由总是伴随着责任,用法治规范网络,人人树立法治观念,应是对这一平台最好的珍惜与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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