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评论>>正义网评

[正义网]审判薄熙来彰显法治力量

时间:2013-08-23 14:08:00  作者:东方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薄熙来,这颗“耀眼”的新星终于拜倒在自己所编制的“权力迷裙”之下,不少百姓在为其根正苗红的出身大感惋惜的同时;也在尝试着去寻找薄熙来走向腐败堕落的深刻原因。其实在笔者看来,薄熙来“掉”下来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便是法治在“发威”!

  法治包含了一个国家最为基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体系当中,不论是机构还是为政者都要严格的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行事,违法者必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论你出身如何,更不论你官至何为。这种朴素的违法必究理念是保障国家政令通贯的基本保障,同样也是建立执政者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法治缺位、法律缺失的确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伤痛,这种伤痛所留下的伤疤在人们的心中久久不能逝去,特别是针对一些党政高官的责任追究,运动式的追惩方式一直是人们心中的伤痛。也因此,人们心中继续保留了 “刑不上大夫”的封建观念。

  在法治观念下,“刑不上大夫”是及其严重的思想。因为这种思想排除了在法律之下,你我皆平等的公正观念,它允许个体凌驾于法律之上,成为超越民众群体之上的存在。毕竟,法治社会不是一蹴而就便可形成的状态,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法治立国的思想的得以萌芽发展。

  认识问题才能有所发展,肯定进步才能为发展提供无限的动力。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拉开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之后,法治建设取得十足的进步,但是这与百姓之间的期望仍有巨大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普及。如此以来,人们渐渐地从不信任法治、没有法治转变为抱怨法治的不协调发展、法治建设速度的怠慢。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社会正在逐步走上法治的道路,从陈希同到成克杰、从陈良宇进而到刘志军、薄熙来,这一系列的严惩腐败举措恰恰证明了法治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巨大力量,特别是这些针对拥有巨大权力的党政要员,这种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司法追责实践有力地回应了法治建设当中的质疑。因为,唯有法治才能解释上述的事例,在一个法治欠缺的社会中,去追究当权者的刑事责任,这是极其罕见的。

  如今,薄熙来正在接受法庭的审判,同时,这场审判通过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平台公开地展现于民众之前,我们确信这种公开审理的方式必然会给社会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也有理由相信,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审理方式,不仅实现了个人违法的法律惩戒,而且还见证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进步。 (东方)

[责任编辑:zywqs]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