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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复旦投毒案中同态复仇与慎用死刑的司法抉择

时间:2014-05-14 15:28:00  作者:张腾 陈玉成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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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名复旦学子的免死请求信再次把林森浩投毒案的审判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因为正值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即将进入二审的关键时刻,舆论对这封信的出现褒贬不一。

  一方面,被害人父亲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他眼中最简单的道理是“杀人偿命”,“我的要求政府去严判,判死刑,一定要判他的死刑。”是啊,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同态复仇观念根深蒂固地存在我们的脑海里,似乎没有什么比一命还一命更公平的惩罚办法了。

  另一方面,从适用死刑的司法实践以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来看,本案未完全达到“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的,如无其他从轻情节,一般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标准。从请求信中对林森浩生活细节的描述来看,林森浩的主观恶性和犯罪习性似乎又符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的挽救条件。

  同态复仇与死刑政策的不相容问题在这起案件中凸显在公众面前。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社会大众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有人说,这177名复旦学子有发表意见、参与公共讨论的权利,联名上表不仅无可厚非而且还应褒奖他们展现出来的同窗情谊;有人基于干扰司法公正的警惕,探讨司法独立和舆论监督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有人爱恨交加、无所适从,干脆就“让法律的归法律、感情的归感情”,唯期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无论如何,判决是要做出的。也不管判决的内容怎样,有一点非常明确,一份判决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这正如法律不是万能的一样的道理。法律虽可以解决刑罚的问题,但无法使被害人起死回生、涉案家庭生活依旧。

  被害人父亲在接受采访中谈到了失去孩子一年来家人的心痛与煎熬,可是,一年过去了,时间并没有减缓伤痛,只留给了这位父亲无比的仇恨。难道这种仇恨只能用另一个年轻生命的失去、另一个家庭的心痛与煎熬才能化解吗?这就是即将要做出的那份判决的作用吗?

  1991年美国爱荷华大学枪杀案或许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当时,中国留学生卢刚开枪射杀了三位教授以及一位和他同时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山林华及这所学校的副校长安·柯莱瑞。安·柯莱瑞去世后的第三天,她的三位兄弟通过媒体发布了一封致卢刚家人的信,结尾部分这样写道:“安最相信爱和宽恕。我们在你们悲痛时写这封信,为的是要分担你们的悲伤,请接受我们的爱和祈祷。在这痛苦的时候,安是会希望我们大家的心都充满同情、宽容和爱的。我们知道,在此时,比我们更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让我们一起坚强起来,并相互支持,因为这一定是安的希望。”很多人对这封信中提到的爱和宽恕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爱和宽恕一个杀害你亲人的人?这并不仅仅是柯莱瑞亲人的一家之言,据说主持柯莱瑞葬礼的神父也告诫出席的人们:“如果我们让敌意和愤怒笼罩着这个日子,责备我们的第一个人将是安本人。”

  一份好的判决应有引人向善的力量。我们无法准确预测法院的最终判决,也无法切身感受这位父亲的丧子之痛,但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包括凶手在内,所有生命的逝去都是我们的悲哀,所有的生命都应当被珍惜与尊重,解决人心是否安宁的问题最终要靠爱和宽恕。也许,这也是这份判决最值得期待的地方。

[责任编辑:zyw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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