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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有经营意识没错,但法治意识更不可缺失!

时间:2015-12-27 10:51:00  作者:三月风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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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颢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沈颢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此案涉及21世纪传媒公司旗下的多家媒体,除了公司总裁沈颢之外,包括多名主编、编辑、经理、发行人等,算得上“集体沦陷”,由此在传媒界引起强烈反响。由新闻人沦为罪犯,也许这种结果是沈颢始料不及的。

  作为财经类首屈一指的媒体,21世纪报系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力。最开始,也遵循职业道德和责任。然而,当纯粹的媒体人转型为媒体经营管理者,要靠新闻挣钱逐利的时候,一种无形压力随之而来,铁规开始松动。比如通过制定高额考核指标,要求下属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企业“合作”,收取“广告费”。其中,明确要求跟IPO企业合作的数量要达到当年IPO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在大肆收取“保护费”的过程中,财经公关公司与之相互勾结、共同获利,而且数额巨大。除了IPO企业之外,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与财经公关公司还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之网撒向更多企业。可谓是媒体与公关公司联手“夺食”,新闻敲诈成共同牟利工具。

  在这种违法的运作中,媒体不再是“铁肩担道义”的匡扶正义者,而沦为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媒体的犯罪比其它犯罪影响更为恶劣,其释放出来的负能量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才得以清除。

  接受法律庄严审判的沈颢也对此深有感触,认为其行为深深伤害了被侵害的企业,深深伤害了媒体自身,深深伤害了记者,但愿媒体能够引以为戒。

  21世纪传媒案告诉人们,在法治社会,传媒企业不仅要有经营意识,更要有法治观念。急功近利、见利忘义,不可取。否则,等待他们的就不仅仅是媒介公信的丧失,更是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zyww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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