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自觉”谱写法律监督新篇章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系列网评之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增强政治自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结合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结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认识。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任务,找准法律监督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履行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法治兴则国兴,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增强法治自觉。增强法治自觉,首先必须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通过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围绕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法律执行和实施方面的短板弱项,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令行则国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增强检察自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法治实施和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成效最终要通过强化检察自觉,体现在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必须按照检察职能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比”等制度机制的深化落实,切实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抓好“十大业务”。通过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将检察自觉体现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以及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等各项具体检察业务中。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意见》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要求我们将“三个自觉”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奋力谱写法律监督新篇章,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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