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在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后,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以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防治校园性侵到强化金融监管,从严防窨井“吃人”到防治虚假诉讼,最高检检察建议不仅具有严肃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833.6亿件,同比增长31.2%,快递企业日均快件处理量超2.3亿件,同比增长35.3%,快递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基数大的背后,寄递渠道同时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货分离、隐蔽性强等特点,寄递渠道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变成违法犯罪的工具。
利用寄递从事贩运毒品、涉枪涉爆物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并不少见。有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6063件11235人;起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5290件8782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537件1153人。同时值得指出的是,毒品等相关犯罪案件近年来已呈一定幅度的下降,而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相关犯罪却逆势上升,一升一降的对比,无疑更需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寄递违禁品犯罪频发的原因,一方面是寄递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城直送、智能快递柜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大宗货物托运等主体也参与寄递竞争,一些寄递企业为获取更多业务量,无视快递实名制等强制性要求,导致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则是寄递平台监管措施不力、预防措施不多,存在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加之存在信息壁垒,寄递企业防范意识不强、协作机制不足等方面原因,导致与公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不够,不能及时移送线索、及时有效溯源、及时惩治犯罪,不利于形成高效震慑。
也正因为此,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不仅指出了现存的多个问题,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监管建议。从主体责任方面,要求对电商平台、物流平台、跨境寄递等安全监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有关部门研究职责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完善行业准入机制,提高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水平,推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操作落细落实;强化预防和处置寄递违法犯罪专题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
从强化监管方面,提出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增强监管实效;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研发集信息采集、监管、巡查、预警、溯源等为一体的寄递分析系统;健全衔接机制,及时移送寄递违禁品案件线索,对违反规定的涉案寄递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督促相关企业全面整改,通过多措并举,合力斩断伸向寄递渠道的犯罪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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